天津法律规定 第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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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0]2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财税政[2010]2号 2010-01-18 税屋提示——依据津财税政[2019]1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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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2010-01-01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四条条款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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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法[2009]43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纳税人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财法[2009]43号 2009-12-31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会计报表报送管理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8月1日起全文废止。 为规范我市各类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工作,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满足税务信息采集和纳税评估工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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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个所[2009]1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汇算清缴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汇算清缴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津地税个所[2009]17号 2009-12-23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了做好2009年度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汇算清缴工作,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根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现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汇算清缴的相关税收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现行政策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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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个所[2009]1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个所[2009]16号 2009-12-23 针对近期部分区县地税局和纳税人反映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为加强征管,统一执行口径,经研究,现将有关税收政策明确如下: 一、对个人因作出贡献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的有关规定 (一)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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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9]26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财税政[2009]26号 2009-12-22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10年5月3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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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流[2009]1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9]19号 2009-12-2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自产货物纳税人建筑业劳务营业税征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通知所称自产货物纳税人是指从事货物生产,同时具备建设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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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关于企业办理所得税清算申报的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关于企业办理所得税清算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09]6号)文件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在办理完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当按照税法规定,以清算期间为一个纳税年度,在办理注销登记之前,向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清算申报。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清算申报表填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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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价费[2009]247号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物价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价费[2009]247号 2009-12-10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文件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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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流[2009]1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9]18号 2009-11-24 各区县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取消了金融机构扣缴委托贷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的规定。为加强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税收征管,保证应征税款及时入库,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取得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未经金融机构扣缴的,应到主管地税局自行申报缴纳营业税。 二、各地税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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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9]22号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09]22号 2009-11-9 各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局原印发的下列规范性文件和部分文件条款同时废止或失效。 一、原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援项目税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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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函[2009]8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函[2009]81号 2009-11-02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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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函[2009]10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函[2009]103号 2009-11-0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