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律规定 第1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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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三[1988]3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财税三[1988]35号 1988-12-27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四条条款废止。 2.依据津财税政[2011]8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本法规第四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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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1988年第9号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办法[全文废止]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办法[全文废止] 198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 1988-12-16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令2007年第119号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本法规全文废止。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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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1987]99号 天津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意见》[全文废止]
天津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意见》 [全文废止] 津政发[1987]99号 1987-07-24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关于天津市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照此执行。 关于天津市征收耕地占用税问题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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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1987]1号 天津市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政府关于颁布《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的通知 津政发[1987]1号 1987-01-0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予以颁布,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政府 一九八七年一月二日 天津市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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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
天津市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九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依法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包括代征、代扣、代收代缴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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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5]38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十一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5]38号 2015-12-30 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