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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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流[2004]89号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流〔2004〕8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04-10-12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市实际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各单位对同时存在增值税欠税和留抵税额的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留抵税额应进行核实,如属于外贸企业的,应将外销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包括货物尚未出口以及货物出口待退税部分的进项税额)剔除,在核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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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地税营[1995]31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
京地税营[1995]319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5-06-28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燕山支局、市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作如下补充,清一并贯彻执行。 一、运输企业从事跨境运输业务,以其实际结算取得运输收入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但对其在境外售票或起运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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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地[2008]107号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沪地税地[2008]107号 2008-12-2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财税三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上海市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等规定,现就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由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市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项目占用耕地,由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三分局负责征收管理;其他情况占用耕地的,由土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二、纳税人办理纳税或减免税申报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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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地[2005]2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通告》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 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通告》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地税地[2005]27号 发文日期:2005-06-10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通告》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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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地[2004]59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通告》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通告》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地税地[2004]59号 发文日期:2004-06-03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现将《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通告》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印花税纳税检查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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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地[2007]63号 关于公布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文字号:沪地税地[2007]63号 发文日期:2007-11-26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等级具体范围和缴纳期限的公告,本法规自201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市政府发布的《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沪府发[2007]42号)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将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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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07]42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府发[2007]42号 发文日期:2007-11-12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发布《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 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下列区域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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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地税地[2007]16号 关于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居民住宅内业主 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缴纳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地税地[2007]16号 发文日期:2007-04-28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近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内称:“对居民住宅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由实际经营(包括自营和出租)的代缴人或使用人缴纳房产税。其中自营的,依照房产原值减除10%至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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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国税流[1998]114号 关于对本市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若干规定的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关于对本市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国税流[1998]114号 发文日期:1998-07-0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13号《关于贯彻国务院有关完善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政策的决定的通知》,从1998年7月1日起,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率由6%调减为4%,结合本市情况,对本市原已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商业企业的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在1998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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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税稽[2001]26号 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若干规定
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税务局、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若干规定的通知 发文字号:浦税稽[2001]26号 发文日期:2001-04-02 各税务分局、稽查大队: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是当前经济工作中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根据市“打骗办”领导小组的部署和市局工作要求,我局前阶段配合专项检查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专项协查的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根据三月五日全市加强增值税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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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稽[2001]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全文废止]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发文字号:沪税稽[2001]35号 发文日期:2001-04-13 税屋提示——依据沪税函[2018]51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业务制度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现将若干意见转录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综合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巩固税制改革成果,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和税收秩序,优化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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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预[2008]112号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实施收费减免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财预[2008]112号 发文日期:2008-12-23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设交通委等五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8]44号)精神,现对涉及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相关问题处理通知如下: 一、收费减免项目和对象。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在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时免收住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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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税地[2001]35号 关于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按政府 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免征房产税的通知 发文字号:沪税地[2001]35号 发文日期:2001-07-09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对本市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落实私房政策中带户发还产权并以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