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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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表格、导图)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是落实2018年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的配套措施之一。 2018年12月2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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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风险指标及常见涉税风险点
建筑业常用风险指标 (1)预缴增值税数据与预收账款发生数对比异常,是否取得预收款项未按规定预缴税款; (2)收入数据与开票数据比对,是否有按照开票数确认收入的现象; (3)成本与收入数据比对,是否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4)增值税税负率偏低,是否有少计收入现象; (5)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偏低,是否有少计收入、多列支出现象; (6)开票项目与适用税率比对,是否有税率适用错误现象; (7)往来款数据增加且长时间未结转,是否有将应计收入挂往来现象; (8)进项抵扣凭证与计税项目比对,是否有简易计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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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清算时,印花税理应计入扣除项目
《韩非子·喻老》有云,“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意思是说,很微小的事务有时候却可以造成很大的影响;而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当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临近扣除项目的20%时,如果印花税能够计入扣除项目,则其可以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自征收土地增值税以来,《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四)项中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可以计入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五)项进一步补充规定:“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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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开票算虚开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提前开票算虚开吗?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解答: 是否属于虚开发票,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如果有交易合同、收付款、物流等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提前开具发票与经济交易内容相符的,就不属于虚开发票。否则,没有证据材料能证明开具发票有经济交易的,则为虚开发票。 依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附件1规定,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尚未发生,但是提前开具发票的,以发票开具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日。 提前开票的,有可能是提前收取了受票方支付的款项,也有可能虽然提前开票但没有收取。 比如: 1.提前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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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服务进项税抵扣前仍待明确的争议问题
2022年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为增值税立法迈出重要一步。 相比于《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最重要变化之一就是在第十七条不得抵扣进项税的列举范围中删除了贷款服务,引起行业的广泛讨论与叫好,同样引得笔者对贷款服务进项税进入抵扣范围的期待,但是细读《草案》发现,贷款服务进项税抵扣的争议问题仍未解决,笔者分析如下: 在全面营改增之初,《条例》明确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对其原因,按照官方的解释,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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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更公司因项目发生的费用成本,能否列支于项目公司?
一般来说,城市更新需经历相对漫长的旅程,到达多处站点,而能否顺利抵达终点也受制于各种因素。 在这途中,有停滞不前的,有双向奔赴的,也还有中途接力的。那若中途接力,前期产生的里程数能否转至新接力人的名下呢?案例 广州A村改前期拓展服务由某国企旗下的B城市更新公司(平台公司)完成,期间发生了拆迁补偿费、报批报建费、设计费、前期拆迁服务费、平台服务费,相关成本费用暂时列支于B城市更新公司,在申请实施主体时成立新的C项目公司获取土地并进行开发建设。 而这过程中,经历了主体变更,那么因前期服务产生的成本费用需如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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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配建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情形
在不少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承诺建设保障性住房等配建房项目,其税务处理成为影响投资收益的重要因素。 根据产权转移路径及计价方式不同,配建房移交总体包括直接移交、无偿移交、成本价回购三种方式。 其中,后两种方式因为发生产权转移,在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中通常要求作销售(含视同销售)处理,但如何确认销售计税依据,实务中通常面临征纳分歧。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税企争议焦点亦来源于此,即如何正确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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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股实债中差额补足收入,如何开具发票?
明股实债因可以优化融资方财务报表、避免占用授信额度,在资本密集型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中备受青睐,然而由于其模糊了“债权”与“股权”的严格界限,给税务处理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中涉及的差额补足收入增值税处理与发票开具,在实务中亦引起热烈讨论,笔者借此文与各位读者进行探讨交流。 明股实债,作为一种创新型交易金融工具,其投资方式、收益条件较为复杂,根据还本付息主体不同,总体可分为被投资方直接还本付息和被投资方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实控人”)承担还本(回购)付息义务两种交易方式。 其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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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3年第9号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关于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公告2023年第9号 2023-05-21 为支持电影行业发展,现将阶段性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免征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电影局 202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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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基本养老服务在实现老有所养中发挥重要基础性作用,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基本养老服务加快发展,内容逐步拓展,公平性、可及性持续增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更好保障老年人生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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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顶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具包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具包 按照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要求,为帮助各接收端试点单位降低参与试点的技术难度和实施成本,财政部组织开发免费基础工具包,并组织有关服务保障单位开发提供免费个性化工具包,保障深化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本次深化试点的标准包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简称数电票,不含铁路电子客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数电票(铁路电子客票)、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财政电子票据、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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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发[2023]28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3〕28号 2023-05-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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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 按照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要求,为方便试点单位了解深化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指导和保障深化试点工作顺利高效进行,财政部会计司研究编写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技术问答1.0》(简称《技术问答》)。《技术问答》从深化试点总体安排、总体流程和要求、开具端试点相关问题、接收端试点相关问题、其他相关问题等方面进行说明,供各试点单位在深化试点过程中参考。 现将《技术问答》予以公布。财政部会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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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操作指南
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操作指南 按照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联合开展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7号)要求,为方便试点单位了解深化试点的有关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指导和保障深化试点工作顺利高效进行,财政部会计司研究编写了《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深化试点操作指南1.0》(简称《操作指南》)。《操作指南》按照增值税电子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财政电子票据、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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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协[2023]21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的通知会协[2023]21号 2023-05-16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法》(会协〔2021〕22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自2023年5月16日起施行。 附件:《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排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