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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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4]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我市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三[1994]1号 1994-12-09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中企处、市财政局财税管理三处: 为加强对我市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保证中央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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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二[1994]3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流转税、所得税等几个税政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流转税、所得税等几个税政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二[1994]39号 1994-11-28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第一条、第三条废止。 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塘沽、汉沽、大港区国家税务局,五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涉外稽征分局: 新税制实施以来,市局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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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4]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非银行金融企业税收、财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非银行金融企业税收、财务若干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三[1994]2号 1994-11-23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中企处: 为加强对非银行金融企业的征收管理,统一税政,规范企业财务行为,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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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二[1994]1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单位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场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单位出租房屋占用的土地、场地征收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地税二[1994]16号 1994-11-18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出租房屋及场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出租给其它单位(包括出租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个人的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场地,由出租房屋及场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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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4]15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一[1994]15号 1994-11-02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 为贯彻全国流转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依法治税,根据国务院、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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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1994]1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丢失发票及税务证件登报声明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1994]13号 1994-09-22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涉外分局: 为加强发票和税务证件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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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4]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税政业务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一[1994]8号 1994-09-13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第一条(一)(二)、第二条(二)废止。 2.依据 津国税一[1998]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若干增值税规定的通知,本法规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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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二[1994]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个人收入采取定率定税征收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部分行业个人收入采取定率定税征收的通知[全文废止] 地税二[1994]4号 1994-9-11 税屋提示——依据 津地税所[2006]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取得劳务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税分局,开发区地税分局: 近年来,我市对个人所得税收征管工作一再加强,税款逐年增加。但由于个人收入隐蔽,税源零散,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漏洞。为切实强化征管,减少税款流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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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1994]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税收征管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地方两套税务机构建立后税收征管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1994]6号 1994-9-6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地方税务分局,开发区财政局: 现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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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1994]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收购凭证、销货清单、工商统一收据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收购凭证、销货清单、工商统一收据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1994]8号 1994-09-05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税局涉外分局: 为确保新税制的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发票管理,规范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收购凭证”、“销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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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企一[1994]57号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企一[1994]57号 1994-06-07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财税系统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199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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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三[1994]3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实行单车定额定率征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客运出租汽车实行单车定额定率征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三[1994]31号 1994-05-26 税屋提示——依据津地税二[1999]7号 天津市地税局《关于我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本法规自1999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各税务分局: 为适应税制改革的需要,加强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税收征管,公平税负,促进平等竞争,针对当前客运出租汽车普通承包承租给司机个人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客运出租汽车实行单车定额定率征税的办法,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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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1994年)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1994年5月25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人的评定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条 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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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一[1994]24号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等几个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等几个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 税一[1994]24号 1994-04-07 各税务分局: 新税制运行已3个多月,在执行过程中不少区、县分局提出一些具体问题,经市财税工作会议反复研究,对增值税等若干具体问题特作如下规定: 一、关于煤炭制品征税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居民用煤炭制品(指煤球、煤饼、蜂窝煤和引火炭)不分销售对象,一律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销售的原煤、煤块不分销售对象,一律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 对销售给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