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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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8]3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具有出口经营权的连锁企业经营出口业务如何办理退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一[1998]32号 1998-04-07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涉外稽征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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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8]7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一[1998]7号 1998-2-6 税屋提示——依据津国税流[2009]1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业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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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一[1998]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集体、私营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意见的通知[全文废止] 地税一[1998]1号 1998-01-25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分局、稽查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为加强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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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1998]1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天津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政发[1998]18号 1998-01-25 税屋提示—— 1.依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七十一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本法规已修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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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三[1998]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税局《<加强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税局《<加强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津国税三[1998]1号 1998-01-09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加强汇总纳税成员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办法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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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8]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若干增值税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执行若干增值税规定的通知 津国税一[1998]3号 1998-01-05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稽征分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检查组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进行执法检查后,提出与现行税收政策执行不一致的一些规定应予纠正。对此,市局经过反复研究,逐条 分析了问题产生的背景和原因。为统一税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市局决定,下列规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即行废止。 一、原天津市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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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1997]3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1997]39号 1997-12-31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作废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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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退[1997]1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港保税区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退[1997]11号 1997-12-25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保税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天津港保税区企业出口货物退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天津港保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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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一[1997]5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一[1997]58号 1997-12-05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补充规定第二至四条失效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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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外[1997]4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建筑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从事建筑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缴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地税外[1997]40号 1997-11-21 税屋提示——依据津财税政[2007]3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税局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本法规第二条停止执行。 塘沽、汉沽、大港、东丽、西青、津南、北辰、开发区及五县地方税务分局,地税涉外稽征分局: 鉴于对从事建筑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问题,有的分局掌握不尽一致。为统一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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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全文废止]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全文废止] (1997年10月22日天津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本法规自2002年11月1日起全文废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住房商品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