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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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2]6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财税政[2002]6号 2002-09-22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分局: 国务院决定,从“2002年1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收入实行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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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流[2002]3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金税卡IC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调整]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企业金税卡IC卡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调整] 津国税流[2002]36号 2002-09-16 税屋提示——依据津国税流[2006]8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1月1目起有与津国税流[2006]81号内容不一致的,以津国税流[2006]81号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对防伪税控系统企业专用设备的管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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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发[2002]26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年版)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津人发[2002]26号 2002-09-06 (2002年9月6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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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2)
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2002) (2002年9月6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工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职工户籍、就业期限、就业形式等理由,也不得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降低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手段,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第三条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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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2]105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制科研机构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所[2002]105号 2002-08-30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第一条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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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退[2002]2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退[2002]22号 2002-08-02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第六条废止。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援外项目出口货物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50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补充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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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 2002-07-15 (2002年6月24日天津市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2年7月1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公布 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市政府系统拟订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工作,保证国家法制统一,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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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2]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房管部门代征印花税款和代售印花税票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委托房管部门代征印花税款和代售印花税票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2]6号 2002-07-09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加强印花税税源控管,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印花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局与市房管局协商同意,由各区税务局委托市房管局产权处和各区房管部门,对单位和个人在商品房买卖、产权转移、房屋租赁、领受房屋产权证时代征印花税款。 一、代征范围 商品房购销(买卖)合同、房产产权转移书据、房屋租赁合同和房屋产权证,属于印花税应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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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2]8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所[2002]83号 2002-07-05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市局拟制的《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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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流[2002]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市高尔夫球场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我市高尔夫球场取得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2]5号 2002-5-22 东丽、西青、津南、开发区地税分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高尔夫球营业税税率调整为20%。税率调整后,我市现有高尔夫球场在交纳营业税问题上存在差异,为公平税负,扶持我市高尔夫球运动的健康发展,现对我市高尔夫球场取得的各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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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发[2002]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发[2002]2号 2002-04-15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08年4月17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 津地税所[2007]2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本法规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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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外[2002]2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2]20号 2002-4-4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4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一条所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中“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售房产已预征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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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流[2002]1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流[2002]10号 2002-03-20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