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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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地税所[2008]8号 2008-03-13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第一条“资产总额”的概念废止;第二条被 津地税所[2008]12号、津地税所[2009]3号废止。 2.依据 津地税企所[2009]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补充通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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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社局发[2008]50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劳社局发[2008]50号 2008-03-07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计算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仍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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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8]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印花税征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印花税征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条款废止] 津地税地[2008]7号 2008-03-03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二条第2项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二部分第二条继续有效,其他内容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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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8]1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政发[2008]17号 2008-2-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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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社[2007]50号 天津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社[2007]50号 2008-02-05 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截至2006年底,本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 148.81万,占总人口15.68%,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三位。为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实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与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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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4号 2008-01-28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总局制定的与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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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08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08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10号 2008-01-07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的全面推广,使我市实现为每个纳税人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从2008年起,我市将为每个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这将有利于满足纳税人知情权和实际需要、促进税法知识普及、培养公民依法纳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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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际[2008]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工作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和售付汇税务凭证出具工作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国税际[2008]1号 2008-1-2 税屋提示——依据津国税际[2009]1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国家税务局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本法规自2009年1月1日起第二款同时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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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7]2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地税所[2007]22号 2007-12-29 税屋提示—— 2.依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第3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问题的公告,本法规自2011年1月1日起附件《天津市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表》废止。 1.依据津地税所[2008]1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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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预[2007]12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部分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津财预[2007]129号 2007-12-26 各财政局,市地税系统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经市政府批准,从2008年1月1日起取消部分财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下5个文件规定的财税优惠政策停止执行,具体是: (一)市财政局《关于对我市原国有企业改制为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单位实行补充流动资本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一〔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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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07]2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津地税征[2007]26号 2007-12-20 地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建筑业纳税人按项目实施属地税收管理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快财税改革创新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7〕58号)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