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最新财税政策 第10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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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1]10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总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所[2001]100号 2001-06-27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规定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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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1]23号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01]23号 2001-6-5 各财政局、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局《转发〈批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地税二[2000]25号)附件第一、二、三、四条列举的项目,一律按20%税率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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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2001]7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国税征[2001]7号 2001-06-05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补充通知废止。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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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1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住房公积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1]19号 2001-05-08 各地方税务分局: 最近,有关分局询问补充住房公积金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对我市各单位为职工建立、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凡符合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政发[1999]38号)及其附件《天津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和按月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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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办[2001]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促进人才发展和技术进步等税收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促进人才发展和技术进步等税收政策的通知 津地税办[2001]8号 2001-04-25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促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经与市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委、市经委、市信息办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实施促进人才发展和技术进步等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促进人才发展税收政策 (一)根据国务院、市政府规定,发给有突出贡献或有特殊专长人员的奖金和津贴,免征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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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库[2001]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级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市级宣传文化单位增值税先征后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库[2001]11号 2001-04-13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的手续以及提取的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归集问题。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人总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库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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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1]75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自我局负责征管的中央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自我局负责征管的中央企业计税工资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所[2001]75号 2001-03-27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稽查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驻天津市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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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退[2001]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我市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规范我市出口企业退(免)税登记管理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退[2001]8号 2001-03-26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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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退[2001]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退[2001]9号 2001-03-2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并请示国家税务总局,补充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通知》第三条所述从事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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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1]6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1]62号 2001-3-19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有关规定可享受优惠的,具体事项按市局《关于印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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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征[2001]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管理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售管理的紧急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2001]4号 2001-03-13 税屋提示——依据 津国税法[2007]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7月2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结合当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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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1]8号 2001-03-12 各地方税务分局: 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的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依法纳税,根据市局第一次分局长联席会议精神,现就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业户2001年统一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定额工作明确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的基础上搞好调查研究,对定额征收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全面核定和调整定额,原则上在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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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外[2001]2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津国税外[2001]20号 2001-3-6 涉外税收各征管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0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合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收到退还增值税款的税务处理 (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外商投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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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1]5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1]54号 2001-2-26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 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利息税)的规范化管理是依法治税,强化征管,更好的发挥利息税调节经济和组织收入的需要。为加强利息税的征收管理,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征收和各储蓄机构代扣代缴税款的行为,使利息税征管工作再上新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利息税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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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1]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地税所[2001]5号 2001-02-2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文件第一条中“集中供热补贴标准”废止。 各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市政府批转的市财政局等5部门《关于改革住宅集中供热收费机制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0〕72号)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