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税政[2001]23号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税政[2001]23号 2001-6-5
各财政局、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娱乐业营业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1]7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局《转发〈批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娱乐业营业税税率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地税二[2000]25号)附件第一、二、三、四条列举的项目,一律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
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2001年6月5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