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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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管理的公告
天津市高企认定办关于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管理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委市政府新动能引育工作部署,我市将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作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高企群体不断壮大,为我市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个别中介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违背行业自律,对高企评审工作及行业造成一定影响。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高企认定办”)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89号)等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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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规[2021]1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1]11号 2021-7-27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27日 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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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20号,以下简称《公告》)及其解读内容,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新版《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以及新版《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为便于纳税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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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自查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检查局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督管理,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部署以及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津财会[2021]19号)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检查局和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现联合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重点 (一)执业质量情况; (二)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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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21]12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发[2021]12号 2021-7-2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天津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本市“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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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出口退(免)税一类、四类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关于发布2021年出口退(免)税一类、四类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津南区出口企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46号公告和2018年48号公告的要求,2021年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已经完成。现将一类、四类企业名单予以公开。 如有疑议,请致电货物和劳务税科:28390635 附件: 1.2021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评定一类企业名单 2.2021年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评定四类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津南区税务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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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21]2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1]26号 2021-7-15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7月15日 贯彻落实《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任务分工 为全面有效推进天津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努力形成市场更加开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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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参保质量,保障群众权益,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以下简称《意见》)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基本医保参保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对参保工作重要性认识 参保工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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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聘请相关专业机构的公告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向社会聘请相关专业机构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聘请1家具有会计、审计资质和从业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相关企业财务数据的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次审核工作包含一个项目。 二、资质条件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应具有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资质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会计、审计、验资等与企业会计活动相关项目。 三、人员要求 所聘请的专业机构须组成项目组,至少安排3人以上参与审核工作。项目组组长应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负责并参与项目全过程,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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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规[2021]6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通知 津财规[2021]6号 2021-6-30 各区财政局、财政检查局、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根据《行政处罚法》《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市财政局制定了《天津市财政领域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已经2021年第18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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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拟公布重大税务行政处罚案件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1年7月29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网址是:http://tianjin.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16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政编码300010),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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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农[2021]86号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审计局 天津银保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财农[2021]86号 2021-6-29 市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审计局 天津银保监局 2021年6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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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规字[2021]7号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津人社规字[2021]7号 2021-6-29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对人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市人社局制定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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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21]2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1]23号 2021-6-26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6月26日 天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天津在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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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七十一号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七十一号 2021-06-24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天津市契税适用税率和减征免征办法的决定》已由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