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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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发[2006]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发[2006]2号 2006-04-30 税屋提示——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失效废止和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规范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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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6]4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津财税政[2006]4号 2006-04-28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时限失效。 一、对享受税收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范围,要严格按照《通知》第四条规定执行。对虽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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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办[2006]17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分工和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分工和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 津财办[2006]17号 2006-4-20 各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房屋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秩序,维护区县财政利益,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征管分工和收入归属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5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注册地以外区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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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6]1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权属转移契税有关核定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权属转移契税有关核定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6]14号 2006-4-1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稽查一、二分局: 为加强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征收管理,搞好土地权属转移契税的核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天津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津政发[1998]1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34号)和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土地契税征收管理工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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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6]1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6]13号 2006-04-1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稽查一、二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文件精神,并经市政府同意,自2006年5月1日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承担契税、耕地占用税(以下简称“两税”)的征收管理职能。为规范“两税”征收管理,实现房地产税收管理一体化模式,现就“两税”征管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关于“两税”的政策执行标准 除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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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局[2006]90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劳局[2006]90号 2006-04-07 税屋提示——依据 津人社局发[2017]132号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宣布失效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有关规定,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现就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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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农[2006]10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的通知 津财农[2006]10号 2006-3-14 各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了有利于加强税收的统一管理,实现房地产税收征管一体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征求〈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国税办函[2005]790号),报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职能划转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市政府对市财政局《关于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职能划转问题的请示》的批示,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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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6]6号 天津市地税局关于社会保障住房 低保解困房和经济适用房纳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税局关于社会保障住房 低保解困房和经济适用房纳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地[2006]6号 2006-01-24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本法规自2015年11月1日起全文废止。 市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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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06]2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津财综[2006]2号 2006-1-23 市级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物价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行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综[2006]7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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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5]7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财税政[2005]7号 2005.12.31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08]32号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区县地税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家禽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