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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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06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数额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2006年度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数额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6]2号 2006-10-19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5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劳局[2006]90号)公布的数据,我市2005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196元,3倍为60588元。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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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流[2006]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6]4号 2006-10-19 市地税局直属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各区县和三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劳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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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11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2006年度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2006年度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6]11号 2006-10-17 各地方税务局: 近接有关区县地税局来电,请示对单位为个人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扣除标准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对单位为个人在规定标准内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收入;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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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6]6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6]61号 2006-9-28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对加强房地产交易中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加强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问题 (一)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营业税税收管理 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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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条款废止] 津地税所[2006]10号 2006-9-17 税屋提示——依据 津地税地[2006]6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06年9月28日起,本法规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废止。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房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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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9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市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6]9号 2006-09-08 各地方税务局: 按照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津公积金委[2006]8号)规定,200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5982元。 对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标准内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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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8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失效] 津地税所[2006]8号 2006-09-06 税屋提示——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10年2月5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国税局直属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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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06]11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通知 津财税政[2006]11号 2006-09-04 财税系统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转发给你们。为了防止单位和个人避税行为,同时兼顾我市实际情况并与市政府现行规定紧密衔接,报经市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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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6]3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地[2006]39号 2006-7-10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契税征收管理,有利于各区县地方税务局更好地执行契税政策,现就契税征收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土地契税计税价格问题。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计税依据为成交价格,纳税人应按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全额缴纳契税。土地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应包含合同中确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但不包括合同之外的其他行政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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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积金委[2006]8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 津公积金委[2006]8号 2006-06-28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津公积金委[2005]8号)及有关政策,现将200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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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发[2006]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及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标准及契税等房地产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地税发[2006]3号 2006-6-22 税屋提示——依据津地税地[2007]46号 天津市地税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宅价格标准的通知,本法规第一条关于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地税系统各单位,各区县财政局、房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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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住房补贴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津地税所[2006]6号 2006-6-13 地税系统各单位: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06]53号),对住房补贴的支取规定为:单位对未购买住房职工发放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可由职工支取;以前已纳入专户管理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也可由职工支取。经研究,现对职工支取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我市城镇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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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6]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取得劳务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取得劳务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6]5号 2006-06-06 为了加强个人取得劳务收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工作,统一相关税收政策,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个人取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收入,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列举的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应按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执行,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收入额2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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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6]5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津政发[2006]53号 2006-05-18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我市自1999年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全市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新住房制度的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做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一)全面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用人单位,要全面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并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