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注册会计师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吸收借鉴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最新成果,保持与国际职业道德守则的持续动态趋同,我会开展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的修订工作。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具体包括《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现予印发,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20年4月8日前将书面意见(包括Word格式电子版)反馈我会。
联系人:中注协专业标准部袁小叶,赵际喆
电话:010-88250208,88250207
传真:010-88250066
电子邮件:standards cicpa.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2号楼
邮编:100039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1号——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征求意见稿)
2.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2号——职业道德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
3.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3号——提供专业服务的具体要求(征求意见稿)
4.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4号——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5.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第5号——其他鉴证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征求意见稿).
6.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征求意见稿)
7.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征求意见稿)
8.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职业道德守则术语表(征求意见稿)
9.修订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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