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获增值税留抵退税七百余万元
株洲市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获增值税留抵退税七百余万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政策干货】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案例】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该企业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条件,2020年4月获得主管税务机关批准退税七百余万元。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着投入大,资金回笼慢的缺点,本次退税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有效地推动了房屋建设进度,维持了企业的平稳发展。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zengzhishui/8595.html- 上一篇: 株洲某技术有限公司获留抵退税两百余万元
- 下一篇: 湖南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获增值税留抵退税七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