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某技术有限公司获留抵退税两百余万元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政策干货】 自2019年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案例】株洲某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型轨道交通设备、高分子材料制品、橡胶金属制品及复合材料制品的开发、生产企业。这两年为企业投资固定资产期,急需大量资金,主管税务机关及时上门纳税辅导,并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及时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两百余万元给纳税人,极大的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压力,也有效地缩短了企业的投产时间。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zengzhishui/8594.html- 上一篇: 株洲某实验学校免征增值税两百余万元
- 下一篇: 株洲市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获增值税留抵退税七百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