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我公司是建筑施工企业,因施工需要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请问我公司临时占用耕地是否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
大成方略:
《耕地占用税法》(主席令第十八号)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临时占用耕地,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实施办法>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81号)附件第十八条规定,临时占用耕地,是指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在一般不超过2年内临时使用耕地并且没有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行为。依法复垦应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验收合格确认书。
因此,你公司临时占用耕地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如果能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复垦,可以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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