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税务筹划公司 地方法规天津市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13号       2017-12-28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税款征缴效率,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纳税人网上开具缴款凭证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收票证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4号),我市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电子缴款凭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电子缴款凭证》适用于纳税人通过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缴纳税款后,自行在税务机关网上申报缴税系统或终端设备进行查询、下载打印使用的电子凭证。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无误后,纳税人可将打印的《电子缴款凭证》作为记账核算凭证。

  二、《电子缴款凭证》不属于税收票证。纳税人如果涉及办理退税等事项需要开具正式完税证明,可凭税务登记证(自然人凭身份证)和打印的《电子缴款凭证》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特此公告。

  附件:《电子缴款凭证》式样

总部经济招商 园区返税政策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tj-fg/10124.html
重庆税收筹划公司

重庆税收优惠政策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总部经济园区招商中心_税计划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