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规定 第8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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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1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15号 2008-04-0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企业在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福利费按以下方式进行税务处理的,2008年及以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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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外[2008]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外[2008]4号 2008-03-28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地税外[2009]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办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9 年1月1日起全文废止。 2.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09 年1月1日起,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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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国税所[2008]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软件升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软件升级工作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8]4号 2008-3-28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精神,做好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工作,市局要求实行电子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对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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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市地方税务局第一、二稽查局: 我市《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地税所〔2007〕17号)下发后,部分单位反映对合伙企业中的法人合伙人如何缴纳所得税问题不明确。经研究,现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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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津地税所[2008]1号 2008-03-26 津地税所[2007]1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政发[2009]45号 天津市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办法 津地税国个函[2013]17号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合伙人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 有限合伙的三类税务风险不得不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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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12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12号 2008-3-25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征收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51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中的“资产总额”按照总局国税函〔2008〕251号规定执行,我市《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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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11号 2008-3-21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征收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地税系统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以下国家制定的原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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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部分废止] 津地税所[2008]8号 2008-03-13 税屋提示—— 1.依据 津财法[2010]4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财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第一条“资产总额”的概念废止;第二条被 津地税所[2008]12号、津地税所[2009]3号废止。 2.依据 津地税企所[2009]3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补充通知,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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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劳社局发[2008]50号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劳社局发[2008]50号 2008-03-07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现就计算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补休的,仍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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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地[2008]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印花税征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条款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印花税征管工作的紧急通知[条款废止] 津地税地[2008]7号 2008-03-03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二条第2项废止。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关于公布继续执行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二部分第二条继续有效,其他内容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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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发[2008]1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政发[2008]17号 2008-2-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统计局《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的暂行办法》,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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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社[2007]50号 天津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社[2007]50号 2008-02-05 各区县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 截至2006年底,本市户籍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 148.81万,占总人口15.68%,老龄化程度居全国第三位。为适应我市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形势,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实现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与下岗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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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所[2008]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津地税所[2008]4号 2008-01-28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总局制定的与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