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规定 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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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8]16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8]16号 2018-5-21 各区财政局,各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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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8]14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第一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8]14号 2018-5-9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市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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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升级《研发费加计扣除辅助账系统1.0版》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优化升级《研发费加计扣除辅助账系统1.0版》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帮助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健全研发费核算,适应2017年度政策和报表变化情况,天津市国税局对《研发费加计扣除辅助账系统》进行了优化升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升级主要功能: (一)增加项目研发费核算分录批量导入功能 (二)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 (三)根据2017年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变化,自动生成导出《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需分析补充填报部分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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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18]44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 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取消矿山复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财政局 市国土房管局 市环保局关于取消矿山复垦保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综[2018]44号 2018-5-2 有关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矿业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号),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落实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责任,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和市环保局就取消矿山复垦保证金或景观协调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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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等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现将升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税率16%、10%的发票前应完成税控开票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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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规定,现将调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政策公告如下: 自2018年4月1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本市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本市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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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标准接口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标准接口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6号 2018-04-27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财务报表数据转换参考标准及完善网上办税系统的通知》(税总发〔2018〕32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优化升级了电子申报软件,编制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软件与企业财务软件对接的接口规范1.0》(以下简称《接口规范1.0》),现予以发布,并就相关事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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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货物运输代理和其他运输代理业相关纳税人税收风险专项自查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货物运输代理和其他运输代理业相关纳税人税收风险专项自查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提升税收服务质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货物运输代理和其他运输代理业相关纳税人开展税收风险专项自查。现将自查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对于纳入自查范围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会采取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进行告知,请予以关注。 二、自查范围 对2015年至2017年申报纳税情况开展自查,自查发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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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8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8年用人单位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安排的通告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天津市残疾人保障条例》和《天津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津地税货劳〔2016〕8号)规定,现将2018年用人单位申报审核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向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申报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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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5号 2018-4-25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业务办理,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业务专用章。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专用章的使用范围 业务专用章是办税服务厅办理即时办结业务和受理纳税人申请时,确认资料或出具税务文书使用的专用公章。其使用范围包括: (一)对纳税人申请办理涉税事项中即办事项提交的相应资料的确认,如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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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8号)的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与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开展了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现将2017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的纳税人名单予以发布。 附件:2017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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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普通发票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停止使用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普通发票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4号 2018-4-16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全面提高普通发票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停止使用部分普通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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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网上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深入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实提升办税便利程度,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天津国税已对现有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升级,实现纳税人网上自行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的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4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已开通网上办税业务的纳税人可通过天津国税网站(www.tjsat.gov.cn)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选择并登陆“网上办税”,通过“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模块自行开具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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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须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的须知 为帮助纳税人了解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范围、申报时间、申报方式、申报流程等相关涉税事宜,现将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工作相关问题告知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适用范围 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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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18]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8]4号 2018-03-28 各区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8年4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