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政策 第14页
-
关于明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收优惠事项操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明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税收优惠事项操作管理的通知 临港分局、各直属税务所: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的有关精神,确保“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现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税收优惠操作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政策规定: 根据财税[2013]106号文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 (一)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是指接受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运输工具所有人、运输工具承租人或运输工具经营人的...
-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上海市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和《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2月28日起,在上海市开展电子发票应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电子方式存储的收付款凭证。 二、电子发票应用试点范围,限于经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确认的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