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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税务筹划公司 税务资讯行业动态产业政策“林张之争”的学术遗产

导语:价值冲突是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核心议题之一,主流经济学的“效率至上”范式,只能作为产业政策的“工具”(means)而非“目的”(ends)。

一、“林张之争”的理论范式基础

近期学界热议的产业政策“林张之争”,始于两人由来已久的理论范式之辩。林毅夫的论辩基础是新结构经济学(New Structure Economics,NSE),而张维迎的论辩基础是奥地利学派经济学(Austrian School of Economics),主要涉及其中的市场过程理论和企业家才能理论。

张维迎的理论范式

张维迎主张“产业政策无效论”,这一论点继承于奥地利学派经济学一以贯之的“完全放任的自由市场经济,反对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在奥派的市场过程理论和企业家才能理论中,知识和企业家才能(Entrepreneurship)是关键要素。不同于主流经济学的静态模型,市场被理解为一个动态的知识发现的过程,个人通过发挥企业家才能发现市场机会并获得利润回报。在此过程中,知识被传递并重塑,新的市场不均衡替代旧的市场不均衡,如此市场永远处于动态的调整之中。该学派认为,市场的魅力恰在于不完美,企业家永远比政府更加懂得分散的、主观的、不可意会的市场信息和知识,并且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将滞后于市场的动态变化过程。因此,产业政策必然是无效的,是“致命的自负”。

可惜,张维迎在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应用于产业政策的解释中存在几点误读:其一,奥派中强调的企业家才能并非是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企业家,而是一种“能够捕捉市场机会、具有高度机会警觉性”的个人特质,因此每个人都可能是企业家,都具有企业家才能。1 这不仅与张维迎博士论文中的新古典企业家理论有别,也与熊彼特“创造性破坏”的企业家理论有异,更与张维迎日常所接触的企业家群体不同。其二,诚然,我们可以将市场理解为一个知识流动和信息交互的动态变迁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市场运行规律和利润机会是不可测的。现实中,市场中大量的商业机会并不需要特殊的“企业家才能”去发现,例如街边开个餐馆和咖啡厅、天桥上倒卖些小商品等,奥派理论忽视了主观、不可编码知识可以向客观、科学知识的转化机制。事实上,真正阻挡大多数人成为“企业家”的,更多是资本壁垒、技术壁垒和政策壁垒。同理,许多已经发展成熟的产业,都具有可编码化的信息和知识(小到打火机、鞋帽产业,大到白色家电、智能手机产业),而且很容易被商界精英、高校学者甚至政府官员所获知。应当予以强调的是,我们在对市场存有敬畏之心的同时,并不能完全泯灭人的主观能动性,主流经济学中的机制设计理论在探索两者平衡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张维迎反复强调,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的来源是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这本身没有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产业都具有高度复杂的技术创新,也不意味着微观层面的企业家行为能够万能地主导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这更不意味着要让政府替代企业家来进行技术创新。“企业家能做的自己做,不能做的政府再看怎么帮”,在基于GDP和税收考核的官员晋升激励下,地方政府对产业发展的呵护有加,自然会做好提供产业发展公共品的本职工作。江浙地区的地方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摸清企业的所需的政府服务,形成了“鱼和水”的依赖关系,政府有效干预的案例在当下中国并不缺乏。

林毅夫的理论范式

林毅夫主张“提升产业政策有效性”。“新结构经济学”可能是经济学界中继杨小凯“新兴古典经济学”之后的又一个最接近诺奖的经济学理论范式。2 其理论贡献无可争议,但这套脱胎于前两代发展经济学思潮的第三代发展经济学理论体系本身,最初并不是为产业政策而设计的。新结构经济学认为,只有扶持那些符合一国要素资源禀赋结构的产业发展才是最具效率的。不可否认,从要素资源禀赋,到产业定位,再到产业政策,具有理论推演的内在一致性。但其缺陷也恰在于此:要素资源禀赋结构并非是决定产业政策有效性的唯一解释变量,而是一个充分非必要条件。例如,中国的高铁产业、大飞机产业都不具有要素资源禀赋基础,但通过产业政策扶持这些产业的发展却具有重要的国家战略意义,而且事实也证明这些产业政策是成功的。

归纳起来,新结构经济学框架下的产业政策逻辑具有三个重要缺陷:3

其一,前提假设(assumption)。在要素资源禀赋结构的分析单元上,NSE隐含地假定不存在国家和地区之分、中央和地方之分。但实际上,一国内部各区域的要素资源禀赋结构差异十分巨大,因此并不存在一个国家层面上的要素资源禀赋结构。尤其在中国,承担具体经济发展职能的是各地方政府(尤其是县市级政府),地方政府将按照本地区的资源禀赋结构制定相应的产业政策。4 这就牵涉到另一个问题,产业政策应当拆分为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两个层次,不同层次的政府具有截然不同的战略目标和政府职能。例如,不能让地方政府承担一些具有国家战略意义的产业发展职能,因此在实践讨论中不能简单将两者混同,而在理论构建上则应当重新修正前提假设。

其二,概念界定(conception)。在新结构经济学的分析框架中,重点关注一个国家的劳动力、资本等要素资源禀赋。然而,这种概念界定并不能很好地契合于现代产业布局和发展的关键特征。例如,昆山吸引台资产业最大的优势在于其早期的乡镇工业基础,以及靠近上海的区位优势。不仅如此,中国各地区的政府官员能力、区域文化、人力资本、华人华侨投资等因素,都会影响到产业的布局和选择。当然,也可以讨巧地将这些因素都归类到劳动力、资本的概念中,但过于宽泛的概念界定将大大提高理论体系建构的难度。

其三,逻辑推理(inference)。新结构经济学认为,从既定的要素资源禀赋结构,可以推导出最优的产业结构。实际上,正是由于NSE在要素禀赋结构定义上的缺陷,导致了供给(资源禀赋结构)和需求(产业类型)难以达成唯一的最优匹配。例如,在靠近上海的苏州辖区内的各县市(吴江市、昆山市、太仓市、常熟市、张家港市),具有相类似的资源禀赋结构(劳动力、资本、区位条件、人文历史等),但却发展形成截然不同的主导产业。实际上,历史遗留因素、地方政府(统筹协调)能力等因素都影响着最终的主导产业匹配结果。在这点上,张维迎的批评可谓是一针见血,他提到,基于资源禀赋结构的产业发展是一句正确的废话,企业和地方政府当然会选择成本最低的路径去发展产业。当然,问题的实质仍然在于,资本、劳动力等要素禀赋已经难以完全有效刻画现代产业布局和发展的核心特征。

总体而言,张维迎基于现实中大量的产业政策失败的案例,同时不恰当地借用了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的市场过程理论,来批评任何形式的产业政策和政府干预。虽然这种理论范式能够部分地剖析产业政策失败的原因,但却无助于解释为何一些产业政策取得了成功。而与此相反,林毅夫的理论范式虽然能够部分解释产业政策取得成功的原因,但该理论框架中的核心解释变量——要素资源禀赋结构,却只是其中的因素之一,甚至可能不是最重要的解释变量。5 当然,“批评容易、建构困难”,我们应当充分肯定两位经济学家在阐述理论范式中的学术贡献,以及这场争论可能形成的社会效应。接下来,我将试图从以下两个方面,来重点阐述这场“林张之争”将为我们留下哪些宝贵的学术遗产。

二、学术遗产之一:“有效产业政策”的理论识别

实践中,国内外的产业政策既有失败,也有成功。例如,中国改革开放进程中长三角地区和珠三角地区,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成功案例素材。对于学术研究而言,最重要的贡献莫过于探究那些失败的产业政策的原因,以及那些成功的产业政策的原因。我们应当脱离简单的学派站队和意识形态之争,而应从已有的规范研究(normative),转向实证研究(positive)6 ,换句话说:到底哪些因素决定了“有效的产业政策”?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来看,亦即要把“有效的产业政策”视为被解释变量(Y),进而探寻背后的解释变量(X),尤其是最根本的解释变量,或是形成一个系统的解释框架。如下是目前学界已有的一些竞争性解释:

其一,不同经济发展阶段,应当采取不同的产业政策类型和内容。例如,在由劳动力密集型和资源型产业,向技术和知识密集型产业转型的过程中,应当从选择型产业政策向功能型产业政策转型(江飞涛、李晓萍,2015),或者说向竞争和创新政策转型。清华大学CIEDG《中国产业政策转型研究——从产业政策迈向竞争与创新政策》报告中认为,要从产业扶持向维护竞争和促进创新转型、从挑选型政策向普适性政策转型、从行政批文向行政立法转型等。因此,随着经济发展阶段的不同,以及对创新的要求不同,产业政策的类型和内容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并非是取消产业政策。实际上,创新也是公共产品,同时需要政策支持。牛津大学傅晓岚教授恰当地指出:“今天我们需要考虑的是在哪一些领域,在什么样的时候,用什么样的方式实施什么样的产业政策”。7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在过去30余年的改革开放过程中,许多产业政策都包含了“改革”的主题,亦即通过改革促发展,这构成了中国体制转型过程中最大的特征之一。

其二,注重产业政策的类型和执行方式。有趣的是,张维迎和程晓农曾在1988年发表的《市场经济中的政府行为——日本经济体制考察》一文中指出,“日本的产业政策是产业的重点扶植政策,而不是产业发展的全面包揽或抑制政策”、“如同企划厅的经济计划一样,通产省的产业政策也是政府官员与民间企业界通力合作的产物,而不是政府一手制定的”、“日本的产业政策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程序化的特点”。总而言之,他们提出,政府对企业家要“帮而不代”。实际上,张维迎的这项研究恰是在提升产业政策的有效性,而非一味地全盘否认。

其三,地方政府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中的重要作用。浙大阮建青和北大张晓波研究团队长期跟踪江浙地区的各类产业集群发展,他们认为,在产业集群的动态演化中(如从生产环节升级到技术研发、品牌创新与市场拓展环节),需要地方政府提供具有集群外部性的公共产品。8 实际上,无论是失败的产业政策,抑或是成功的产业政策,江浙地区地方政府在产业园区、“块状经济”、“专业市场”的发展和转型中,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解释变量。若是缺乏对这些产业类型和产业政策长期深入的调研,而在坐在书斋里武断地否定地方政府所起到的积极作用,这种研究判断本身就是“致命的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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