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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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21]59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综[2021]59号 2021-11-22 市水务局,市税务局,各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恢复向企业全额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各级税务机关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1:9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同级国库。 二、我市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确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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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21]80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告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告 津人社办发[2021]80号 2021-11-17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 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1〕24号),为确保本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将于2021年11月21日0时至11月22日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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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21]55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区财政部门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结算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综[2021]55号 2021-11-11 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收缴管理方式,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事务中心)向各区财政局发放纸质医疗收费票据时,不再单独收取医疗收费票据工本费。市财政局采用市、区两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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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局发[2021]24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21]24号 2021-11-10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发布及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正常调整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08〕17号)规定,现就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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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关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公示
天津市关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修订印发《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的公示 为加强投资决策过程中的咨询评估工作管理,规范咨询评估工作流程,保障咨询评估质量,我们修订了《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2日,对《管理办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投资处 苏苑 联系电话:23142826 天津市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天津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专家审查机制管理办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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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天津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11月5日经天津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引言 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作为高端服务业的组成部分,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十四五”时期将是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实现新跨越的重要阶段,为引领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统筹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 行业发展现状与面临形势 (一)行业发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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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函[2021]149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批复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批复 津政函[2021]149号 2021-10-31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市网信办、市金融局: 《市网信办关于报请批复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的请示》(津网信办报〔202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滨海新区人民政府要组织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做好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设立有关工作,组织申请人依法办理企业登记。 二、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要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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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综[2021]51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财综[2021]51号 2021-10-27 市级各有关单位,市财政局综合事务中心,各区财政局: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规范财政电子票据(以下简称电子票据)改革秩序,稳步推行电子票据,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综〔2017〕3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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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对一般纳税人全面推广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对一般纳税人全面推广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服务质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对一般纳税人全面推广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一表集成”申报方式介绍 增值税“一表集成”申报方式,是按照税务总局相关工作要求,对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现有增值税申报系统客户端功能进行优化提升,解决一般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申报表遇到的困难。 该申报方式主要是将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的主表和附列资料,集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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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资[2021]121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津财资[2021]121号 2021-10-25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加强我市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师的监督管理,切实规范资产评估市场秩序,净化资产评估行业执业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1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资产评估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自查 各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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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040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对市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0406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21-10-22 杨东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天津市税务局优化服务举措助力天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经会同市市场监管委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委托代征及发票开具方面 委托代征是税务机关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要求,进行税收征管的一种方式,委托代征资格并非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业务的先行条件。 平台内经营者通过互联网平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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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税协发[2021]15号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线上教育培训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注册税务师协会线上教育培训平台管理办法[试行] 津税协发[2021]15号 2021-10-21 一、为规范市税协线上教育培训平台运行管理,提升线上教育培训工作效能,制定本办法。 二、线上教育培训平台主要面向市税协执业会员。视平台容量情况,按照申请顺序对非执业会员开放。鼓励税务师事务所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平台课程的学习。 三、本平台实行登记注册制度。为保障信息安全和方便学习交流,参训人员首次登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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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市住建执法总队,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遏制近期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事故易发频发态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九项强化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压实参建单位主体责任 (一)进一步压实建设单位首要安全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加强对参建各方施工过程安全生产履约管理,并在危险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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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档发[2021]6号 天津市档案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验收单位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档案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商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验收单位名单的通知 津档发[2021]6号 2021-10-20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扩大增值税电子发票电子化报销、入账、归档试点工作的通知》(档办发〔2021〕1号)和《天津市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津党办发〔2021〕6号)工作安排,市档案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对我市15家试点单位增值税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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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21]42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等四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1]42号 2021-10-2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开展,切实提升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