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办税函[2020]11号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高压发生器技术规格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中高压发生器技术规格的通知
署办税函[2020]11号 2020-5-11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来函,明确《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2019年修订)》(财关税[2019]38号附件2)“第十五类:电子信息及生物医疗装备(二)数字化医疗影像设备、生物工程和医疗生产专用设备”项下“2.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的一级部件“高压发生器(80KW)”,是指功率80KW及以上的高压发生器。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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