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发[2020]2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0]26号 2020-4-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经研究决定,2020年在全系统开展“人社服务快办行动”(以下简称“快办行动”),通过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人社服务高频事项,以标准化促服务规范,以信息化促服务创新,以资源整合促服务效能提升,大力开展“快办行动”,实现企业群众办事“跑腿”越来越少,材料越来越简,时限越来越短,体验越来越好,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坚持集成服务。将企业群众生产生活中在特定时点特定情形需办理、日常可打包办理的多个人社服务事项整合为企业群众眼里“一件事”,实现多个关联事项一次办理。
——坚持简约服务。抓住受理、审核、反馈等关键环节,整合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内外经办衔接,大力减少证明材料,大幅压缩办结时限。
——坚持创新服务。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信息系统整合和各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同城通办、就近可办、一网通办。探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精准画像、智能审核、主动服务。
——坚持规范服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事项规范、指引规范、流程规范、监管规范的人社服务运行机制。
(三)工作目标。
以“持续推进清减压,人社服务更快办”为主题,推动材料齐全一次受理、关联事项一次办理、更多事项网上办理。2020年底前,力争实现10个以上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理,10个以上高频服务事项在规定办理时限基础上提速50%。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打包办理。
重点围绕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包括企业招用员工、企业与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创业、职工退休、申领工亡人员有关待遇、退休人员过世、申领社会保障卡等(见附件1),推进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打包办理,整合材料、优化流程。企业群众申请办理每个“一件事”时,只需通过“一个窗口”或“一个平台”,提交“一套材料”,即可一次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将流程相似、材料相近、结果关联的事项,打包为“一件事”。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根据本地实际,对每个“一件事”所涉相关服务事项分步推进打包办理。
(二)推进提速办理。
各地要聚焦高频服务事项,在“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清单(见附件2)中选取10个以上事项,大力推进提速办理。可一次办好、立等可取的即时办结事项,从接收材料到办结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限时办结事项要在规定办结时限基础上提速50%以上,具备条件的要及时转为即时办结事项;暂不具备条件的,受理后要第一时间提交后台审核;需其他部门协同办理的,要及时推送办理请求、跟踪办理进度;需现场调查或情况特别复杂的,可暂按法律法规规定时限执行。
(三)推进简便办理。
严格落实已取消证明事项材料的要求,不得变相保留、明减暗留。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提出的“六个一律取消”的要求,进一步梳理证明事项材料,不断推进“能减尽减”。认真总结人事考试、社保经办领域开展告知承诺制试点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告知承诺制实施范围,企业群众办理相关事项,只需作出符合规定的承诺,无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措施
(一)整合优化窗口服务。
大力推广综合柜员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实行人社全业务“一窗通办”;暂不具备条件的,可按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业务实现“一窗”分类受理。要根据业务办理量合理配置窗口资源,减少排队等候时间。对服务对象确有特殊情况需特事特办的,可开辟绿色通道。2020年底前,企业群众办理10个打包“一件事”须实现“一窗通办”。每个打包“一件事”所涉经办机构均能按统一标准受理,后台并联办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依托部省两级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类网上经办系统的登录入口,实现“单点登录、一次认证、全网通办”,方便群众线上办理“打包一件事”。
(二)推行服务规范承诺制。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服务规范。根据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要求,修订完善服务指南,明确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渠道、办理时限、反馈方式、监督渠道等,在窗口大厅、网上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公开发布,向社会作出承诺,主动接受监督。对反映未履行承诺的问题,要件件有核实、有反馈,按规定追究责任。
(三)强化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
建立健全人社系统跨业务、跨层级、跨地域“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业务协同机制。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如“企业社会保险登记”、“参保单位注销”,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一并办理),不得要求企业群众跑本部门办理;会同其他部门办理的事项,应主动协调联办,不得要求企业群众再跑其他部门。要细化信息共享场景,梳理共享需求,完善共享机制,加大共享频次,率先实现人社系统内信息共享,逐步拓展与相关部门的共享范围。鼓励在全市、全省范围应用统一的人社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加大信息系统改造整合力度,为“快办行动”提供支撑。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在大力推行“快办”的同时,要坚持依法依规经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施精准监管。通过内部核查、部门间行政协助、必要的现场勘查等方式,对有关办理要件进行核实。严格制度管理,加强风险防控,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理预案。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服务全程可追溯、服务安全有保障、服务规范不走样、服务质量不降低。
(五)开展服务评价和调度。
广泛开展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重点关注企业群众对“快办”相关事项的感受和诉求,开展实施效果评价。部里将对各地事项整合数、快办“提速”量、材料精减数,以及窗口优化、服务规范承诺、系统整合等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通报进展;对每省份5个联系点(包括省本级、2个地市、2个区县)按季调度。各省可参照确立一批省内联系点。各地实施“快办行动”的典型经验、取得成效和相关问题建议请及时报部行风办。“快办行动”实施情况纳入2020年度人社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内容。
附件:
1.人社服务10个“打包一件事”清单
2.“提速办”服务事项备选清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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