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税务筹划公司 中央法规2020年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号   2020-01-22

现将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出口退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国际航行船舶在我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

  本公告所述燃料油,是指产品编码为“27101922”的产品。

  二、海关对进入出口监管仓为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的燃料油出具出口货物报关单,纳税人凭此出口货物报关单等相关材料向税务部门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本公告自2020年2月1日起施行。本公告所述燃料油适用的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

2020年1月22日

总部经济招商 园区返税政策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2020fagui/6433.html
重庆税收筹划公司

重庆税收优惠政策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总部经济园区招商中心_税计划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