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集团公司?一般认为,集团公司是一种以母子公司关系为基础的组织结构。它由多个法人组成,经营多元化,企业产权具有连锁性和独立性。本文主要一下讲解集团公司在生产经营阶段增值税税收筹划的实证分析。
纳税人身份选择筹划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的重要性日益突显。因此,增值税成为集团公司进行税收筹划时的重点对象之一。虽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有关营业税的筹划方案减少。然而税法中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可选择性以及不同税率间的可选择性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充分的空间。
案例分析
xx集团公司下属有某个生产性企业,年销售收入(不含税)达到了170 万元,购进项目的价款(不含税)为 105 万元。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目前企业申请作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 17%。
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本期应纳增值税为:(170-105)×17%﹦11.05万元,由于增值税对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有差别待遇,如果企业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对自己是否更为有利呢?
我们可以采用增值率判断法来予以确认,在适用增值税税率相同的条件下,起关键作用的是由公式(1)计算的企业进项税额的多少和由公式(2)计算得出的增值率的高低,其计算过程如下:
进项税额﹦销售收入×(1-增值率)×增值税税率 (1)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款﹦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17%-销售收入×17%×(1-增值率)
﹦销售收入×17%×增值率 (3)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款﹦销售收入×3% (4)
由公式(3)和公式(4)计算的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如下:
销售收入×17%×增值率﹦销售收入×3%
求得:增值率﹦17.6%
也就是说,当增值率为 17.6%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低于 17.6%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当增值率高于 17.6%时,一般纳税人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用同样的方法可以计算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 13%时候的无差别纳税平衡点,如表 1 所示:
由无差别平衡点可知,企业的增值税率为 38.24%[(170-105)÷170]> 17.6%,企业选择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较轻。
作为筹划方案,可以将本企业分设为两个独立核算的企业,按小规模纳税办法,合计应纳增值税为5.1(170×3%),比原来节税 5.95(11.05-5.1)万元。
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集团公司下属的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与纳税平衡点进行比较,如果企业的增值率大于纳税平衡点,那么就应该选择作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应为一般纳税人。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筹划
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对企业影响重大的税种为土地增值税,实际工作中,企业要进行适当的筹划,充分利用国家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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