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的合理筹划
(一)公司业务概况
陕西中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公司)地处中国政府鼓励发展的中西部地区,是经铁道部及西北机械厂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对西北机械厂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设备及其产品配件进行科研开发、国产化替代和商业经营运作等科工贸一体的企业。
中远公司是由西北机械厂、电力机械研究所和西北机械厂部分职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西北机械厂国有股占5%,电力机械研究所出资5%,其余90%由职工出资,并组成职工持股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机械制造、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械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并具有商品进出口权。西北机械厂厂办发文明确委托授权中远公司配置大型养路机械关键配件,国家对铁道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强调,配件储备金额应不低于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5%,大型养路机械由于技术含量高,其配件储备金额占固定资产原值比例应适当提高,目前掌握在7%左右。应该说,中远公司的销售前景看好。
中远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是稳定车、小型机车、道床配碴整形车等几种大型养路机械的关键零部件,另外还有自行开发设计的铁路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了各种大型养路机械对铁路线路提速、运输扩能及道床养护的作用,保证了大型养路机械的正常安全使用。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中远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财务状况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截至2006年中期,资产总量达80 000万元,净资产达56 000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7 800万元,销售利润率约为10%,实现利润总额780万元,计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2006年预计可实现利润900万元,预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2007~2008年每年预计至少能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预计每年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20万元。
(三)财税特征分析
中远公司属于制造业,其主要财税特征如下:
1.以产品生产经营为核心,其经营过程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即企业设立、采购活动、生产活动、销售活动、再投资活动贯穿于企业的每个经营周期。因此,在不同活动中考虑财税管理和税收筹划,并且考虑财税管理的时间周期协调性。
2.成本、费用在产出中的比重较高,财务核算相对明确,规律性强。
3.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层面,是现行各种税的主要纳税人,但税金多集中于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4.资本运营与税收筹划的结合,兼并收购、资产重组,也是制造企业理财的要求。
中远公司纳税筹划的关键有两点:一是重视经营流程的涉税分析。制造业经营流程有三个主要环节:采购、生产和销售。筹划的关键是在经营流程中寻找不合理的涉税问题,并将三个环节合理地连结起来。二是选择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制造业涉及的税收优惠非常多,选择的余地较大。
二、公司纳税问题分析
中远公司属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前适用于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17%的增值税税率。经过调查分析中远公司实际业务状况和财税情况、纳税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混淆
中远公司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的销售价格中包含所有寿命期内的后期技术服务费,造成产品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混杂在一起,按税法规定被界定为混合销售,在实现配件销售时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这部分劳务收入平均约占总销售价款的20%~30%。因此,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多计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虽然方便了客户的交易及结算,但对公司来讲却多负担了增值税款。
(二)收入的性质界定及账务处理
公司销售收入份额中,约有60%来自于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30%来自于与西北机械厂大型机车配套的配件销售,而配件的销售只是作为流通环节商贸性质的收入入账(公司2004年10月以前的账务处理均按商贸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能够作为自产产品销售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三)产品成本核算的缺陷
公司外购、装配的配件,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增设一些关键部件,提高其原有性能。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公司自行研发,有较高技术性工艺过程的参与,且加工装配后的配件能够对我国铁路提速、铁路行车安全提供保障。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购进的配件应作为原材料,而不应作为流通环节的购进存货。在加工、研制过程中应采用成本归集和核算方法计算出最终产品的制造成本,将其纳入工贸企业成本核算体系。
(四)关于销售费用提成问题
公司的修理服务劳务由高技能技工完成,对于销售及修理服务劳务采用销售提成制,而销售提成部分并未通过销售费用反映,在税法上也不允许税前列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前扣除项目金额。
(五)关于技术工人及合同工人劳务费问题
由于公司在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聘用了许多技术工人和合同工人,而这部分人员的报酬绝大部分采用了劳务费形式,这不利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减少企业所得税额,故这部分劳务费支出应进一步合理处理,通过规范的财务核算予以解决。
(六)关于西北机械厂股权问题
西北机械厂持有中远公司5%的股权,并且双方之间又有极为密切的业务裙带关系,这很容易被认定为关联企业,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及交易行为不可避免地被认定为关联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交易价格和税款征纳。
三、公司纳税筹划建议
针对发现的上述财税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角度合理筹划,减少纳税失误,合理降低公司税负。
(一)维修劳务收入的剥离
中远公司产品和配件销售价格中应尽量将维修劳务收入剥离,优化调整产品销售收入,一方面实现账目清晰;另一方面推迟维修劳务收入的确认时间,合理降低税负,这也是符合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做法。
(二)适用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地处中西部地区的中远公司,争取创造条件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开展税收筹划活动的基本思路之一。根据国办发[2001]73号文件、财税[2001]202号文件及国税发[2002]47号 文件,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该优惠政策,中远公司应该创造条件争取享受。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一)公司业务概况
陕西中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公司)地处中国政府鼓励发展的中西部地区,是经铁道部及西北机械厂委托在全国范围内对西北机械厂生产的大型养路机械设备及其产品配件进行科研开发、国产化替代和商业经营运作等科工贸一体的企业。
中远公司是由西北机械厂、电力机械研究所和西北机械厂部分职工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西北机械厂国有股占5%,电力机械研究所出资5%,其余90%由职工出资,并组成职工持股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机械制造、批发、零售、代购代销,机械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并具有商品进出口权。西北机械厂厂办发文明确委托授权中远公司配置大型养路机械关键配件,国家对铁道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强调,配件储备金额应不低于设备固定资产原值的5%,大型养路机械由于技术含量高,其配件储备金额占固定资产原值比例应适当提高,目前掌握在7%左右。应该说,中远公司的销售前景看好。
中远公司目前主要生产销售的产品是稳定车、小型机车、道床配碴整形车等几种大型养路机械的关键零部件,另外还有自行开发设计的铁路机械及零部件加工,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了各种大型养路机械对铁路线路提速、运输扩能及道床养护的作用,保证了大型养路机械的正常安全使用。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中远公司自1996年成立以来,财务状况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截至2006年中期,资产总量达80 000万元,净资产达56 000万元。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7 800万元,销售利润率约为10%,实现利润总额780万元,计缴企业所得税240万元;2006年预计可实现利润900万元,预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300万元;2007~2008年每年预计至少能实现销售收入1亿元,预计每年需缴纳企业所得税320万元。
(三)财税特征分析
中远公司属于制造业,其主要财税特征如下:
1.以产品生产经营为核心,其经营过程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即企业设立、采购活动、生产活动、销售活动、再投资活动贯穿于企业的每个经营周期。因此,在不同活动中考虑财税管理和税收筹划,并且考虑财税管理的时间周期协调性。
2.成本、费用在产出中的比重较高,财务核算相对明确,规律性强。
3.涉及到社会经济生活的多个层面,是现行各种税的主要纳税人,但税金多集中于流转税和企业所得税。
4.资本运营与税收筹划的结合,兼并收购、资产重组,也是制造企业理财的要求。
中远公司纳税筹划的关键有两点:一是重视经营流程的涉税分析。制造业经营流程有三个主要环节:采购、生产和销售。筹划的关键是在经营流程中寻找不合理的涉税问题,并将三个环节合理地连结起来。二是选择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因为制造业涉及的税收优惠非常多,选择的余地较大。
二、公司纳税问题分析
中远公司属于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2008年前适用于33%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17%的增值税税率。经过调查分析中远公司实际业务状况和财税情况、纳税情况,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混淆
中远公司大型养路机械配件的销售价格中包含所有寿命期内的后期技术服务费,造成产品销售收入与劳务收入混杂在一起,按税法规定被界定为混合销售,在实现配件销售时多确认主营业务收入,这部分劳务收入平均约占总销售价款的20%~30%。因此,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多计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虽然方便了客户的交易及结算,但对公司来讲却多负担了增值税款。
(二)收入的性质界定及账务处理
公司销售收入份额中,约有60%来自于小型机车的生产销售,30%来自于与西北机械厂大型机车配套的配件销售,而配件的销售只是作为流通环节商贸性质的收入入账(公司2004年10月以前的账务处理均按商贸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能够作为自产产品销售收入,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
(三)产品成本核算的缺陷
公司外购、装配的配件,需要经过进一步加工、增设一些关键部件,提高其原有性能。在这一环节中需要公司自行研发,有较高技术性工艺过程的参与,且加工装配后的配件能够对我国铁路提速、铁路行车安全提供保障。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购进的配件应作为原材料,而不应作为流通环节的购进存货。在加工、研制过程中应采用成本归集和核算方法计算出最终产品的制造成本,将其纳入工贸企业成本核算体系。
(四)关于销售费用提成问题
公司的修理服务劳务由高技能技工完成,对于销售及修理服务劳务采用销售提成制,而销售提成部分并未通过销售费用反映,在税法上也不允许税前列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税前扣除项目金额。
(五)关于技术工人及合同工人劳务费问题
由于公司在不断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聘用了许多技术工人和合同工人,而这部分人员的报酬绝大部分采用了劳务费形式,这不利于增加税前扣除项目,减少企业所得税额,故这部分劳务费支出应进一步合理处理,通过规范的财务核算予以解决。
(六)关于西北机械厂股权问题
西北机械厂持有中远公司5%的股权,并且双方之间又有极为密切的业务裙带关系,这很容易被认定为关联企业,双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及交易行为不可避免地被认定为关联交易。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交易价格和税款征纳。
三、公司纳税筹划建议
针对发现的上述财税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角度合理筹划,减少纳税失误,合理降低公司税负。
(一)维修劳务收入的剥离
中远公司产品和配件销售价格中应尽量将维修劳务收入剥离,优化调整产品销售收入,一方面实现账目清晰;另一方面推迟维修劳务收入的确认时间,合理降低税负,这也是符合税收政策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做法。
(二)适用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地处中西部地区的中远公司,争取创造条件享受西部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也是开展税收筹划活动的基本思路之一。根据国办发[2001]73号文件、财税[2001]202号文件及国税发[2002]47号 文件,对设在西部地区、以国家规定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企业总收入70%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该优惠政策,中远公司应该创造条件争取享受。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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