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某县广场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案例
某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某县广场店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案例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
【政策干货】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案例】某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某县广场店,是一家主要从事商品零售的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该纳税人销售避孕药品和用具的收入应予以免税,其中2020年9月免征增值税近四千元。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zengzhishui/8590.html- 上一篇: 株洲市某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免征增值税近六万元
- 下一篇: 株洲市某医院免征增值税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