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地方法规天津市津政发[2015]3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津政发[2015]3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减征车船税的通知

津政发[2015]38号      2015-12-25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保障车船税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在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1号)有关规定,现就减征车船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我市乘用车辆车船税按年减征2个月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款。

  二、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我市实施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期间车船税减征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上述车船税减征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在此期间机动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如发生调整(临时调整除外),相应的减征车船税政策另行制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25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tj-fg/9954.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