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iso体系认证
重庆企业服务公司 地方法规天津市津地税流[2004]2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4]2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

津地税流[2004]24号        2004-12-09

各地方税务分局: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及其《补充通知》(财税〔2003〕12号)精神,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营业税起征点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市营业税按期纳税的起征点调整为3000元/月。上述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二、对我市客运出租行业的纳税人,税收征管办法不变,仍按照现行的单车定额标准征税。

  三、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各分局要加强管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营业税的个人应当进行一次核查,据实核定其经营收入,凡经营收入高于起征点的,一律按照规定征收营业税。

  四.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04年12月09日

重庆公司注册 重庆iso体系认证公司 重庆公司实缴代办 重庆知识产权实缴代办
版权声明

本网站法规等文章来源均来自互联网,如发现法规错误欢迎指证,本站一定严肃对待,第一时间做出修改。谢谢大家

本文链接:http://shuijihua.com/tj-fg/9346.html
重庆代理记账公司

重庆公司注册_重庆税务筹划公司_重庆代理记账公司_重庆iso体系认证_重庆法律咨询_渝企惠

http://shuijihua.com/

|

Powered By 重庆税筹公司 税计划

免费预约专人一对一服务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税务筹划/企业实缴/知识产权等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