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上报税系统升级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网上报税系统升级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2016-6-2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整体安排,我市将于近期开展网上报税系统升级工作。自2016年8月申报期起,全市纳税人均可使用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网上税务局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纳税和其他涉税事项查询办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级内容
网上税务局是利用互联网搭建的虚拟办税平台,为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提供申报纳税、综合查询、咨询辅导和涉税受理等办税服务。
(一)网上报税系统入口。
纳税人通过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地税-网上办税,登录网上税务局网站,IE浏览器版本要求在8.0及以上。
(二)CA升级要求。
持CA纳税人在注册登录网上税务局前,需要先行更新CA驱动和证书,升级到最新版本V1.10。详细流程见《天津地税报税系统用户CA升级手册》(附件1)。
(三)登录方式。
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首次登录网上税务局系统,使用CA证书验证身份,初始化用户名和密码,并留存有效手机号码,完成注册流程。非首次登录可以采用“CA+用户名+密码”的CA登录方式或“用户名+密码+手机验证码”的验证登录方式。验证登录方式只能做查询业务。自然人首次登录网上税务局,用户名为自然人识别号(身份证号等),需要初始化密码,并留存有效手机号码,完成注册流程。非首次登录采用“自然人识别号+密码+手机验证码”方式登录。如登录密码丢失,可以通过网上税务局密码找回功能找回,也可持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到办税服务厅重置密码。详细流程见《网上税务局操作手册》(附件2)中注册登录流程。
对于原有使用CA证书进行网上报税的纳税人,首次登录网上税务局系统,也需要初始化网上税务局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
(四)申报扣款。
按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申报的业务规则,纳税人在网上税务局系统完成税种申报后,需要纳税人人工发起扣款操作。
二、升级时间和申报要求
网上税务局系统正式升级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为保障升级工作有序开展,平稳过渡,自7月1日起,将原有网上报税入口替换为网上税务局系统入口,引导纳税人在网上税务局系统进行初始化用户名密码和CA升级。8月1日,原网上报税系统停止服务,所有纳税人必须完成IE浏览器升级和CA证书升级,才能登录网上税务局系统进行申报纳税等业务办理。
特此公告。
附件:(http://www.tjcs.gov.cn/module/download/downfile.jsp?filename=1607061153173164911.zip&classid=0)
1.天津地税报税系统用户CA升级手册
2.网上税务局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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