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规 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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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函[2021]62号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补充立项名单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补充立项名单的通知 民办函[2021]62号 2021-9-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立项单位: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C33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项目”,按照审计要求取消立项。递补广西来宾市小巨人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建引领困境、留守、孤残儿童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为2021年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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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5号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1年第5号 2021-9-30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已经2021年8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2021年第8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易纲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 郭树清 2021年9月30日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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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21]178号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178号 2021-9-29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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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复[2021]759号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的批复 银保监复[2021]759号 2021-9-29 辽沈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 《关于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及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解散的请示》(辽沈银字〔2021〕4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辽沈银行吸收合并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并承接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清产核资后的有效资产、全部负债、业务、所有网点和员工。 二、辽沈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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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办体改[2021]76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推广地方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典型做法的通知 发改办体改[2021]763号 2021-9-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一年多来,各地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落实《意见》为抓手,结合本地民营经济特点和实际,聚焦民营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有含金量的政策和举措,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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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贸促会关于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的通知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农村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贸促会关于公布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试点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市贸促会、各行业贸促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决策部署,2021年5月,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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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会[2021]32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征求意见稿]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1]32号 2021-9-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解决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我们起草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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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会[2021]33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财办会[2021]33号 2021-9-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全国政协办公厅机关事务管理局,最高人民法院行装局,最高人民检察院计财局,各民主党派中央财务部门,有关人民团体财务部门,有关单位: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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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市监质发[2021]62号 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工商联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发挥质量基础设施支撑引领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升级作用的意见 国市监质发[2021]62号 2021-9-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委、厅)、工商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厅(局、委): 民营企业是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重要市场主体,质量基础设施是民营企业提升质量的关键技术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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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资[2021]12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资[2021]127号 2021-9-28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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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21]177号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教[2021]177号 2021-09-28 有关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研经费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我们对《财政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5〕1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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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教[2021]173号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政部 科技部关于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财教[2021]173号 2021-9-28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以下称《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改革前后政策衔接,现就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管理新旧政策衔接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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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2021]25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 法发[2021]25号 2021-9-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推动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现就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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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办函[2021]94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1]94号 2021-9-28 交通运输部: 你部关于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高质量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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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七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第七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预录取考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1年第6号 2021-9-28 第七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已完成个人报名、推荐、笔试、素质和业绩评价、面试工作环节。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确定90人作为预录取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将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请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考察时间,由考察组通知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