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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7]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7]54号 1997-04-0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就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现就执行上述法规的具体界定及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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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7]1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张家港保税区企业开展来料发外加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张家港保税区企业开展来料发外加工业务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7]188号 1997-04-09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自2006年4月30日起全文废止。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张家港保税区企业申请开具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请示》(苏国税发[1997]3号)悉。关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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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7]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适用所得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7]49号 1997-04-09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最近,对外商投资企业设在我国境内不同税率地区的分支机构,如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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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7]42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在我国海洋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开采石油(天然气)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失效] 财税字[1997]42号 1997-04-08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失效。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海洋石油总公司、新星石油公司、地矿部: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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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7]1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营业税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对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营业税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7]180号 1997-04-08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文自2006年4月30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1994年实施新的营业税制后,已恢复了对高速公路通行费、过路费、过桥费征收营业税。针对新税制运行中的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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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7]18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制售铝合金门窗征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7]186号 1997-04-08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失效。 按照我局印发的《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法规》(国税发[1993]154号)第一条第(四)款的法规,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工厂、车间生产的水泥预制构件、其他构件及建筑材料,用于本单位或本企业的建筑工程的,应在移送使用时征收增值税。这一法规对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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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7]3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7年进口农用塑料原料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7年进口农用塑料原料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7]34号 1997-04-03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1997年国家计划安排进口的农用塑料原料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国家计划安排进口的64万吨农膜用料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其中:轻工总会进口49.5万吨(含地方20.5万吨),农业部进口9.5万吨(含扶持贫困地区专项用膜3万吨),中农公司进口5万吨。鉴于1997年农膜原料进口增值税具体操作办法较之1996年有所调整,为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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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税[1997]247号 海关总署关于1997年化肥农药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1997年化肥农药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问题的通知 署税[1997]247号 1997-04-01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1997年计划内进口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进口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7]29号,详见附件一)规定,继续对国家计划内进口化肥、农药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此文转发你关,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口化肥、农药成药及原药分别凭《一般商品进口配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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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字[1997]1号 财政部关于海南省境内中央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意见的复函
财政部关于海南省境内中央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意见的复函 财税政字[1997]1号 1997-03-31 海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上报国务院的《关于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的请示》(琼府[1996]92号)和报送我部的《关于我省企业所得税征收问题的函》(琼府函[1996]93号)收悉。经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意见复函如下: 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以后,国务院明确规定,中央企业的所得税由各地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并缴入中央金库。同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央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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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外函[1997]29号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在华关联公司股权转让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国家税务总局涉外税务管理司关于百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在华关联公司股权转让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国税外函[1997]29号 1997-03-29 ××会计师事务所: 你公司1997年3月20日来函收悉。现依据税收法规的规定,对所提问题函复如下: 一、营业税问题。 外国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中国境内企业的股权,如果该项股权不涉及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问题。 外国公司转让其拥有的中国境内的股权,其转让合同应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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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7]6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教学单位的进口书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科研教学单位的进口书刊资料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7]66号 1997-03-28 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1994]国办通第8号关于对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为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书刊给予免征增值税照顾的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中国图书进出口总公司销售给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科研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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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贸政体法字[1997]24号 国内贸易部关于印发《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的通知
国内贸易部关于印发《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的通知 内贸政体法字[1997]24号 1997-3-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商委、商业(贸易)、物资、粮食厅(局、集团总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贸易局: 为加强对连锁店的规范化管理,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将《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国内贸易部 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 第一条 连锁店指经营同类商品、使用统一商号的若干门店,在同一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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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石油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海洋石油若干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7]44号 1997-03-27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01.0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国税发[2009]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9.01.0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营业税内容”停止执行。 为进一步完善涉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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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预字[1997]38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预字[1997]38号 1997-03-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金库: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7]5号),现对调整金融保险业税收政策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1997年国家预算收入科目“营业税”“款”中的第2项“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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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7]3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工作总结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征集工作总结的通知 国税发[1997]30号 1997-03-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我国从1982年开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1989年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以下简称“两金”),到1995年底决定全面停征“两金”,由税务部门负责征集的“两金”共2444.59亿元,为缓解我国能源交通重点建设资金的紧张状况,筹集财政资金,平衡财政预算,减轻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