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中央法规 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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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法规继续有效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法规继续有效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28号 1994-02-15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8]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二批)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近接一些省、市税务机关来函请示,新税制实行后,原对外国驻华使、领馆人员征免车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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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征发[199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填写情况交叉传递检查汇总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填写情况交叉传递检查汇总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征发[1994]5号 1994-0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各分局: 为了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日常检查工作,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14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工作的通知”,并随文下发了“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发票填写情况交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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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字[1994]4号 财政部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企业处理期初库存纳税问题有关会计核算的通知 财会字[1994]4号 1994-02-14 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根据国家有关流转税新老税制衔接等几个问题的法规,现就有关会计处理法规如下: 一、关于企业期初存货已征税款的处理我部[93]财会明电传10号“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补充通知”,已要求企业将期初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各类存货余额中已支付的,按法规计算应予抵扣销项税额的期初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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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财会字第05号 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全文废止] 财政部[94]财会字第05号 1994-02-14 税屋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现对有关外币(即记帐本位币以外的货币)业务的会计处理办法规定如下: 实行新的外汇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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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明电[1994]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明电[1994]35号 1994-02-14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法规》试行以来的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据了解,目前仍有部分地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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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4]4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管理发票防伪专用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管理发票防伪专用品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4]47号 1994-02-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长春、沈阳、南京、武汉、成都、广州、西安市税务局: 近据了解,部分地方的税务机关在全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统一的防伪措施之后,为增强其他发票的防伪性能,已经开始准备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对其他发票也采取类似的防伪措施,这样考虑是积极的。但是由各地自行采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局限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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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27号 1994-02-08 税屋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自2011年1月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法规,为了支持企业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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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部发[1994]72号 劳动部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动部 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深化企业工资改革适当解决部分企业工资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劳部发[1994]72号 1994-02-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厅(局)、财政厅(局)、经贸委(厅),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机制的建立,保证国家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出台,保持社会稳定,根据中央对19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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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发明电[1994]2号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 国发明电[1994]2号 1994-02-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发[1993]85号《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 ,为了保证教育费附加及时、足额征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附加率为3% ,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烟叶生产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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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监二[1994]83号 海关总署关于对个人携带和邮寄进境自用物品征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对个人携带和邮寄进境自用物品征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通知 署监二[1994]83号 1994-02-0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非贸进口物品增值税、消费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鉴于办法正在制订中,在未出台前,为便于海关操作,经商国务院税委办,暂按以下处理: 一、对在海关免税限量(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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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2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25号 1994-02-05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按照“两则”及有关规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新会计制度,统一更换会计科目和账簿后,不再设置“自有流动资金”科目。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已不适用,需要重新确定。为了便于执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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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4]2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4]26号 1994-02-04 税屋提示——根据财税[2006]33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自2006年4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哈尔滨、沈阳、长春、西安、南京、成都、武汉、广州市税务局: 我局以国税发[1993]153号印发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的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要求明确小客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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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法字[199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全文废止] 财法字[1994]3号 1994-02-04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文件全文废止。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本细则全文废止。 3、依据国发[2002]24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自2002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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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价格[1994]156号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务必保持税制改革后物价稳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计划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务必保持税制改革后物价稳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计价格[1994]156号 1994-02-04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委员会)、税务局,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地矿部、建设部、电力部、煤炭部、机械部、电子部、冶金部、化工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农业部、内贸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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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油函[1994]8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地方劳务公司为外国石油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批复[条款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关于地方劳务公司为外国石油公司提供劳务服务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批复[条款废止]国税油函[1994]8号 1994-02-03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9]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本法规第一条条款废止。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 你局国税油穗[1994]7号文《关于地方劳务公司为外国石油公司提供劳务服务应在何地纳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