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政策 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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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文字[1996]630号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文字[1996]630号 1996-12-02 税屋提示——依据财法字[1999]57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七批)的通知,自1999年11月19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经国务院批准,已以财政部部长8号令颁发,从1997年1月1日起执行。为了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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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69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影发行单位的发行收入不征营业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6]696号 1996-11-29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研究电影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6]167号)精神,现对电影发行放映单位如何征收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对电影放映单位放映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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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2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6]216号 1996-11-2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阻止欠税人出境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215号,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加强对欠税人的税收控管,现将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税务机关对欠税人实施出境限制应严格掌握,原则上个人欠税3万元以上,企业欠税20万元以上,方可函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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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6]69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包机费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目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国税函发[1996]695号 1996-11-29 税屋提示——依据国税发[2006]62号 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本法规自2006年4月30日全文废止。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近接你省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公司提供飞机供包机公司运营取得的包机费收入应如何征税问题的请示》(武地税发[1996]242号),反映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湖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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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69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区市县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区市县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98号 1996-11-28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四川省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区市县搬迁期初存货已征税款问题的请示》(重国税发[1996]297号)悉。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三线脱险搬迁”、小城镇建设等原因,需跨区市县搬迁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以及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和当期待扣税金余额应如何抵扣问题。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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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经贸资[1996]809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经贸资[1996]809号 1996-11-28 税屋提示——依据发改环资[2004]7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的通知,自2004年01月12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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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69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缴纳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6]694号 1996-11-2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集中缴纳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669号)下发后,对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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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工字[1996]393号 财政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商业专营利润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烟草商业专营利润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工字[1996]393号 1996-11-2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3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的决定,自2006年3月3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烟草专卖局: 为了规范烟草商业专营利润收支的财务管理和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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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67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新版软件及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缓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新版软件及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 国税函[1996]678号 1996-1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1996]46号),国家税务局系统从明年1月1日起将启用新的纳税人识别号,目前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需要相应调整软件和部分硬件。由于预计调整软件和部分硬件的时间需要延长,故新版本的防伪税控系统软件和为企业新安装的金税卡等部件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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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2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利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1996]218号 1996-1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在全国推行10个月以来,在各级国家税务局的积极努力和有关企业的配合下,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了加强对开具的百万元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有效管理和稽核,总局在1995年底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税控系统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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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6]68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6]684号 1996-11-22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接你省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开发企业包销房产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穗地税发[1996]259号),反映房产开发企业与包销商签订合同,将房产交给包销商根据市场情况自订价格进行销售,由房产开发企业向客户开具房产销售发票,包销商收取价差或手续费,在合同期满未售出的房产由包销商进行收购,对此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经研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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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发[1996]68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6]685号 1996-1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关于明确中国联通公司及所属分公司计税营业额的请示》。据悉,1993年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后,为了最大限度发挥通信业务能量,方便广大用户,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通信企业(以下简称联通通信网)必须与邮电部邮电通信网实现互连互通,用户的跨网通话业务才能顺利实现。因此,涉及两网的跨网通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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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发[1996]116号 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人事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全文废止] 人发[1996]116号 1996-11-22 税屋提示——依据人社部发[2015]90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本法规自2015年11月2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了加强对税务代理制度的管理,提高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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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影字[1996]803号 广播电影电视部 财政部关于重新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播电影电视部 财政部关于重新印发《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发影字[1996]803号 1996-11-2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影视)厅(局)、文化厅(局)、财政厅(局): 根据1995年12月27日国务院《研究电影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国阅[1995]167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国发[1996]29号),我们重新修订了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印发的《国家电影事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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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679号 “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范围界定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679号 1996-11-2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博物馆”免税范围界定问题的请示》(厦地税政─[1996]11号)收悉。经商财政部研究,现批复如下: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六)款中所称的。“免征营业税的博物馆”,是指经各级文物、文化主管部门批准并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博物馆。 请你局按此条件严格界定,对其他虽冠以博物馆的名称,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