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政策 第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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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所函[1996]51号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调整中远集团合并缴税成员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司关于调整中远集团合并缴税成员企业名单的通知 国税所函[1996]51号 1996-12-31 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厦门、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云南、四川、陕西、青海和内蒙、广西、宁夏、新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以下简称中远集团)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远集团继续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发[1996]104号)文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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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217号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具体法规[全文废止]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具体法规[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6]217号 1996-12-3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中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清产核资办公室、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现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具体法规》印发给你们,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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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函[1996]743号 国税总局关于技术转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条款废止]
国税总局关于技术转让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条款废止] 国税函[1996]743号 1996-12-31 税屋提示—— 1、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第一条废止。 2、依据国税发[2009]29号 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第一条条款废止。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税务行政复议案件中营业税业务问题的请示》(大地税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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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发[1996]13号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 中发[1996]13号 1996-12-30 当前,我国农村形势很好,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收入显著增加,农村社会稳定。形势越好,越要注意保护农民的积极性,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近几年来,针对农民负担存在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农民负担重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仍然是当前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有些地方问题还相当严重。有的地方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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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经贸技[1996]913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确认第四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确认第四批享受优惠政策企业(集团)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国经贸技[1996]913号 1996-12-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税务局、广东分署及各直属海关,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制定的《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技术中心暂行办法》(国经贸[1993]261号),经审定,确认齐鲁石油化工公司技术中心、上海贝尔电话设备制造公司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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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清字[1996]13号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法规
财政部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法规》的通知 财清字[1996]13号 1996-12-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清产核资办公室、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 现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工作的具体法规》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 附: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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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经贸企[1996]895号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企[1996]895号 1996-12-27 (通知略)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城镇集体企业、单位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以下简称集体企业)清产核资中的产权界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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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6]84号 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1996]84号 1996-12-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近来,一些地方反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恢复使用增值税税收专用缴款书管理的通知》(财税字[1996]8号)全文废止第五条“供货企业在缴纳出口货物增值税时,必须按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以下简称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征收程序过于繁杂,不便于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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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协字[1996]429号 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全文废止]
注册会计师年检办法[全文废止] 会协字[1996]429号 1996-12-26 税屋提示——依据会协[2008]9号 中注协关于印发《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的通知,自2008年02月0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审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展注册会计师年检工作是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重要措施,对于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的人员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注册会计师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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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政字[1996]171号 财政部关于请纠正你市有关部门自行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函
财政部关于请纠正你市有关部门自行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函 财税政字[1996]171号 1996-12-27 重庆市人民政府: 今年8月,你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重财企一[1996]第40号)该“通知”未经我部批准,自行将企业所得税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由国家法定的人均月550元调整为盈利企业660元、亏损企业480元,并规定“个别盈利企业经批准可高于20%以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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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外经贸资发第773号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全文废止]
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联合年检的通知[全文废止] [1996]外经贸资发第773号 1996-12-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沈阳、长春、哈尔滨、西安、成都、南京、武汉、广州市外经贸委(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财政厅(局),外汇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各海关分署: 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检、年度审验、换发证件等项工作,这对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行为,加强管理,督促企业依法经营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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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1996]23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发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通知 国税发[1996]237号 1996-12-26 现将财政部制定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号)、《财政部关于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6]628号)和《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有关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文字[1996]6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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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发[1996]23号 全国总工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企业登记中以工会资产投资设立企业出具资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全国总工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企业登记中以工会资产投资设立企业出具资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工发[1996]23号 1996-1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工商行政管理局,全国铁路、民航、金融工会,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工会资产界定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工总财字[1993]66号,见附件〕中明确“由工会经费(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行政按国家规定拨缴的工会经费、政府及行政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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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6]106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计缴及有关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计缴及有关问题的复函[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6]106号 1996-12-25 税屋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自2011年2月21日起全文废止。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所得税计缴及有关问题的报告》(工银发[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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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字[1996]10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保险公司开办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财税字[1996]102号 1996-12-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2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保险公司开办的个人投资分红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个人投资分红保险,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具有死亡、伤残等高度保障的长期人寿保险业务,保险期满后,保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