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政策 第74页
-
国税发[199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7]2号 1997-01-02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各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6]165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一些地区对执行中涉及的一...
-
国税函[1997]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行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1997]156号 1997-01-01 税屋提示——根据国税发[2009]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性文件清单的通知,本文件自2009年2月2日起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掌握新税制实施后增值税纳税人的情况,完善政策,总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1996年的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进行调查。现将《1996年增值税纳税人情况调查表》...
-
财税[1997]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冶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进口铜精矿所含金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冶有色金属工业公司进口铜精矿所含金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1997]1号 1997-01-01 海关总署: 近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关于要求解决大冶有色公司进口铜精矿所含金银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函》(中色财价函字[1996]73号),文中称连云港海关要对其所属大冶有色金属工业公司1996年进口的铜精矿中所含金银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与国内有关政策不一致,要求免征铜精矿所含金银进口环节增值税。经研究,考虑到...
-
署税[1997]31号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 署税[1997]31号 1996-12-19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6]30号)规定,1997年底以前对进口种子(苗)、种畜(禽)、鱼种(苗)和非盈利性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为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加强监管,...
-
财税字[1996]7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6]79号 1996-11-01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11年第62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根据各地在执行企业所得税政策中反映的情况,现将企业所得税几个具体问题明确如下: ...
-
财税字[1997]5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云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口木材玉石生牛皮藤条等四种商品新增税负返还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云南边境小额贸易进口木材玉石生牛皮藤条等四种商品新增税负返还办法》的通知 财税字[1997]54号 1996-04-01 财政部驻云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中央总金库、云南省分库、昆明海关: 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规定,边境小额贸易企业通过指定口岸进口原产于毗邻国家的商品,除烟、酒、化妆品以及国家规定必须照章征税的其他商品外,"九五...
-
财预字[1996]25号 财政部关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关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预字[1996]25号 1996-03-05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金库: 为了有利于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顺利实施,加强对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的...
-
国税发[1996]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进口环节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管理的通知 国税发[1996]32号 1996-02-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了解,各地在以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进口完税凭证)为凭据进行税款抵扣时问题较多,执行不统一。为加强管理、现法规如下: 一、对海关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开据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即,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的,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一个单位抵扣税款。 二、申报抵扣税款的委托进口单位...
-
国税发[1996]153号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专用报关单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6]153号 1997-01-2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199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12号),海关总署以署监[1995]184...
-
财税字[1996]11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利企业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6]112号 1997-01-06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2003年第16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本文自2003年1月30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经研究,现对民政部门、街道、乡镇举办的社会福利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福利企业)和学校办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
-
财预字[1996]469号 财政部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预字[1996]469号 1997-01-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分金库: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现就关于开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有关预算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预算科目 在1997年基金预算收入科目中设置第443款“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款”下设置“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地方所属企事业...
-
财工字[1996]447号 财政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同意省级烟草专卖局集中所属烟草商业企业部分税后利润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同意省级烟草专卖局集中所属烟草商业企业部分税后利润的通知 财工字[1996]447号 1996-12-31 财政部驻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烟草专卖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征收烟草商业专营利润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工字[1996]384号)的精神,为了增强省级烟草专卖局的调控能力,国家对烟草商业企业征收专营利润后,有能力的省级烟草专卖局经批准后可再集中所属烟草商业企业...
-
国税发[1996]23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发[1996]232号 1996-12-31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中共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清产核资办公室、经贸委(经委、计经委): 现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财...
-
法发[1996]34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法发[1996]34号 1996-12-31 附: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69次会议讨论通过 刑 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管辖区划变更后复查案件审批程序问题的批复 1979年3月21日(79)法办研字第7号 该批复是对个案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已不再适用。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报送死刑复核案件的...
-
国税函[1996]74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1996]744号 1996-12-31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请示》(桂国税报字[1996]41号)悉。关于淀粉的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的规定,农业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从淀粉的生产工艺流程等方面看,淀粉不属于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