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策 第28页
-
鲁政办发[2020]4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鲁政办发[2020]4号 2020-02-04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金融支...
-
鲁市监通告[2020]11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行企业登记“零见面”审批的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实行企业登记“零见面”审批的通告 鲁市监通告[2020]11号 2020-02-0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8号)精神,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经研究决定,疫情期间全省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网办”,实行企业(含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致全省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致全省纳税人、缴费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于1月23日发布了《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倡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选择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现场办税,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纳税缴费服务,我们再次向您发...
-
鲁税函[2020]6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税函[2020]6号 2020-01-31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加强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纳税缴费服务平稳有序开展,现将《国...
-
鲁人社函[2020]5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0]5号 2020-01-27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精神,现就有...
-
鲁政办字[2020]1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0]12号 2020-01-24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进一步促进外贸稳定增长政策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稳外贸”政策措施,有效应对中美...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防范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办税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2020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场所,也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山东省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办税服务厅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手机APP、邮寄等“...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业务操作和系统功能变化有关事项的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业务操作和系统功能变化有关事项的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2月1日起,纳税人办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相关业务需登录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操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2020年1月20日17时30分起,山东省税务局将停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功能模块,海关进口增...
-
鲁政字[2020]1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的意见 鲁政字[2020]16号 2020-1-20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构建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产业转型发展的长效机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实施财政资金股权投资改革试点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
鲁财税[2020]1号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鲁财税[2020]1号 2020-01-19 各市财政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省残联、省税务局: 近期,《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以下简称《公告》)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现就我省贯彻落实《公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达到1%(含)...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停机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系统停机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将于2020年1月20日开始升级工作。届时,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涉及自然人业务将暂停对外办理,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第二阶段)上线内容 2020年2月1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APP端及扣缴客户端本阶段工作重点为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试点运行,新增个人年度自行申报、扣缴单位集中申报、中介机构代理申报等功能,同时为提升纳税服务...
-
鲁财税[2019]44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19年第二批具备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鲁财税[2019]44号 2019-12-31 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及《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复...
-
鲁政办字[2019]211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政办字[2019]211号 2019-12-31 税屋提示——依据鲁政办字[2021]126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
-
鲁政办字[2019]21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9]210号 2019-12-31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涉企信息归集应用管理...
-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做好全省税收营商环境专项提升工作,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推出系列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办税流程方面 1、优惠办税流程方面 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动计算申报,纳税人一次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