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办税缴费便利化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要求,做好全省税收营商环境专项提升工作,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推出系列办税缴费便利化措施,具体如下:
一、优化办税流程方面
1、优惠办税流程方面
实行主税附加税费合并申报,纳税人申报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自动计算申报,纳税人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统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纳税期限。
(1)将按月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调整为按季;
(2)将按月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纳税期限调整为按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印花税、文化事业建设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纳税人要求不实行按季申报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应纳税额大小核定纳税期限。
2、简化涉税事项办理
(1)合并存款账户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等报告类事项。
(2)取消停(复)业登记,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停(复)业信息。
对属于正常户且不存在未办结事项的纳税人提供省内(青岛除外,下同)跨区迁移的即时办结和省内通办服务。
通过整合窗口功能、信息共享、实名办税、无纸化办公等方式,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办理省内跨区迁移更便捷。
3、精简涉税资料报送
(1)资料报送除基础财务报表外,取消报送起财务报表,改为留存备查;
(2)对税务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清理,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3)实行涉税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
4、施行企业税务注销分类办理
(1)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推行税务注销“免办服务”;
(2)对符合特定情形且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设备的纳税人,压缩清税办理期限,实行“注销即办”;
(3)推行特定事项范围内注销清税“承诺制”容缺办理;
(4)对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于提供税务登记证件,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等有关证件资料。
二、创新办税方式方面
5、推行规范化纳税服务
在落实《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基础上,更新全省“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办税指南,从纳税人、缴费人角度出发,对200项涉税(费)事项办理流程、资料、时限进行统一,为全省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纳税服务。
6、优化发票领用开具
(1)推行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发票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打印、交付、查询等基础公共服务;
(2)进一步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3)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范围扩大到所有纳税人。
(4)实现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增值税发票验旧,除了特定纳税人及特殊情形外,取消增值税发票抄报税。
7、拓展纳税申报功能
(1)在电子税务局试点应用“一键零申报”功能,优化纳税人申报方式,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时间;
(2)推广应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提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申报效率。
(3)对规模大、纳税信用高的集团企业提供批量申报功能,压减企业办理纳税时间。
8、扩展无纸化办税范围
(1)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进一步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的范围;
(2)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与公安系统电子化交互,简化车购税档案资料,实现无纸化管理;
(3)推动所有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逐步实现无纸化办税。
三、丰富办税渠道方面
9、扩大线上办税范围
(1)推动一般退抵税全程网上办,为纳税人提供网上办理误收多缴,入库减免,汇算清缴结算多缴等一般退抵税服务;
(2)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可网上申请解锁;
(3)推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网上查询,纳税人可根据需要,查询本人税款所属期为2019年及以后年度个税申报缴税记录。
大力推行微信办税模式,搭建包括税法宣传,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涉税(费)业务办理,预约叫号等服务功能的微信办税平台,开通一键零申报服务,提升移动办税服务效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办税渠道。
10、推进自助办税服务
规范统一自助办税终端(机)的服务功能、应用界面,运行管理等。拓展纳税人、缴费人自助办理事项,逐步事项常办涉税(费)事项可在自助办税终端(机)办理;加强离厅式自助办税服务厅建设,最大限度扩大离厅自助办税覆盖区域。
11、推行“一门”“一窗”办税
推动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基本实现“应进必进”,进驻后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全部涉税(费)事项。联合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推行“部门合作、信息互联、一窗受理、业务联办”的不动产登记与征税业务联办模式,减少办税环节,缩短办理时间,精简办税资料。
12、拓展社会保险费征缴渠道
为缴费人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服务,推动缴费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社会保险费;实现社会保险费精准征缴,以金税三期征管系统为基础,构建以社会信用统一代码为唯一入口,以统一信息管理系统为保障,税费数据关联的社会保险费征收体系。
四、实施精准服务方面
13、精准服务减税降费
运用减税降费综合监控服务平台及时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政策,建立减税降费分户台账,统筹落实好各项新老政策,对重点企业实行套餐定制服务,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税收优惠清单、税费缴纳清单和问题解决方案,确保“一户一策”。
14、优化涉税专业服务
推行实名制管理,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将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与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信用积分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办税场所进行公告,为纳税人选择税务代理人和涉税专业服务事项提供便利;
运用信息采集,检查调查,公告推送以及责令改正或约谈、暂停受理涉水业务等措施,促使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规范执业,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减少纳税人税务代理的风险。
15、推行个人性化宣传辅导
根据纳税人行业、规模、性质等信息,有针对性地设计专题课程,增强政策服务个人化、精准性。开展纳税人办税、缴费人缴费行为分析、形成自主定制、智能推送的宣传辅导模式;整合咨询服务渠道,搭建统一的智能咨询平台,统一答复口径;
提升税费政策宣传推送精准度,税务机关根据税费政策的适用对象,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服务。
16、加强征纳互动沟通
搭建“鲁税通”征纳互动平台,进一步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时互动沟通渠道,建立以精准服务为核心的互动服务方式,提高税法宣传,咨询辅导,涉税事项提醒,文书送达,信息推送,税企沟通等多方面工作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及时收集和反馈纳税人、缴费人对税务机关各项工作的意见建议与合理诉求。
五、提升办税体验方面
17、推行业务容缺办理
明确“容缺办理”事项、适用对象及其标准,纳税人、缴费人办税(费)资料不齐全时,只要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可“先办理、后补缺”,纳税人、缴费人作出资料补正书面承诺,可按正常程序办理。
18、优化纳税人预约服务
通过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平台、移动办税平台等渠道,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或线下预约服务,便于纳税人、缴费人错峰办税。积极推进双向预约服务,根据办税缴费业务量峰值高低、办税和缴费事项集中度等情况,主动向代理记账机构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自然人等特定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错峰预约。
19、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
升级“纳税人之家”建设,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咨询、创业辅导、权益保护等全方位、深层次服务;依托办税服务厅、组建导税团队与志愿服务团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业务、综合性的业务指导;推广无声叫号,实现预约、取号、叫号、实名认证一体化服务模式,实现大厅“静音”服务,在提质增效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体验。
20、推进守信联合奖励
推行应用山东省“银税互动”融资服务平台,扩大信息共享渠道和范围,完善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授信与纳税关联机制,帮助小微企业利用纳税信用解决融资难题;畅通信用修复渠道,积极引导纳税人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纳税信用;健全税收协同共治机制,加强与政府部门的信用共享,主动推送纳税信用信息,深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为守信纳税人在投资兴业、评先树优等方面给予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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