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财税规定 第2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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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劳社函[2006]311号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鲁劳社函[2006]311号 2019-12-19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 近来,不少市和企业在执行鲁劳社〔2004〕7号文件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按照岗位和身份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具体办法是: 原干部身份的女职工,退休前在工人岗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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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政办发[2019]27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意见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意见 济政办发[2019]27号 2019-12-07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积极稳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腾退“僵尸企业”长期挤占的生产要素资源,推动我市存量变革和增量崛起,激发经济发展内生活力和长远发展动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广阔空间,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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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水利厅公告2019年第13号 关于发布《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发布《山东省水资源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水利厅公告2019年第13号 2019-11-30 为了明确和规范山东省水资源税试点工作内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财税[2017]8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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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19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启用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批量申报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通告2019第4号 2019-11-29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精神,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提供便利化纳税申报方式,现就在山东省境内(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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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人社字[2019]196号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9]196号 2019-11-24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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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废止《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2号 2019-11-22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加强耕地占用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自2019年9月1日起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11月22日 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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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市监法规字[2019]8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市监法规字[2019]8号 2019-11-19 税屋提示——依据 鲁市监法规字[2021]13号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自2021年12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已经2019年11月17日省局局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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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征求《枣庄市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税务局关于征求《枣庄市税务局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广大纳税人: 为了公平企业税收负担,体现资源从价计征改革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石灰石资源计税价格,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财税[2016]53号),我局起草了《关于水泥生产企业石灰石原矿计征资源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三个文件,现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请广大纳税人在12月18日前(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枣庄市税务局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枣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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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决策部署,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自2019年1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届时,使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可以自愿选择免费领取税务UKey,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如您在使用平台过程中有操作和技术方面的问题,请拨打96005656技术支持热线;如有税收政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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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19]97号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专职执业情况审查验证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专职执业情况审查验证工作的通知 鲁会协[2019]97号 2019-11-04 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 近年来,我会频繁收到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情况反映。由于注册会计师年检时间过于集中、工作量大等原因,难以彻底解决注册会计师兼职、挂名问题。为了维护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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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 为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现创新发展,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实施办法》(鲁科字[2019]91号,以下简称《补助办法》),现组织开展山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境内(不含青岛市)注册、会计核算健全的居民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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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民[2019]54号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鲁民[2019]54号 2019-10-25 税屋提示——依据鲁民[2021]75号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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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财税[2019]36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暂行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财税[2019]36号 2019-10-23 各市财政局,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19年10月23日 山东省煤炭资源税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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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会协[2019]87号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强制转所手续的通知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强制转所手续的通知 鲁会协[2019]87号 2019-09-30 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员: 为了更好的规范转所,服务会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转所规定》(会协[2008]105号)、《山东省注册会计师转所管理办法》(鲁会协[2018]1号)的具体要求,本着合规、稳妥、公正、公开的原则,经研究,明确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强制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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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我省辖区内行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中(以下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