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税规定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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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1年1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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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8号 2020-12-21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规定,自2020年12月21日起,天津市新办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纸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纸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统一领取税务UK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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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20]153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参保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做好参保单位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20]153号 2020-12-1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费申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要求,维护参保职工社会保险权益,现就做好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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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东财预[2020]13号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河东区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津东财预[2020]13号 2020-12-15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和《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税政[2019]1号)的有关规定,经河东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东区税务局审核认定,天津市河东区翔宇小学获得非营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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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规[2020]23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0]23号 2020-12-1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2月13日 天津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为企业松绑减负激发企业活力若干措施 为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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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规[2020]7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津政规[2020]7号 2020-12-11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 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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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规字[2020]7号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津人社规字[2020]7号 2020-12-08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经济专业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和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和《天津市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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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 2020-12-05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1月27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3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廖国勋 2020年12月5日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放管服”改革和国家机构改革工作要求,市人民政府对照3个《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09号、第710号、第714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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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2020版)
天津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 (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监督组织和职责 第三章 监督的实施 第四章 监督的保障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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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保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热点问答
天津市社保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热点问答 1、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如何申报社保费?如何操作? 答:请问你单位之前缴纳过社会保险费吗? [没有]请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核定,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业务。 [有]请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核定,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 2、企业社保费划转到税务部门征收,企业如何办理缴费划款? 答:(1)通过单位客户端自行申报的,可以打印银行端查询缴费凭证到开户银行划款缴费,也可以签订三方协议扣款缴费。 (2)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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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规字[2020]10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津人社规字[2020]10号 2020-11-26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职称)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推进“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进一步激发会计人员干事创业活力和立足本职争创一流的积极性,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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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功能升级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功能升级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让您便捷的报送重点税源企业数据,天津市电子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重点税源企业数据采集建设规范》,自2020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版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功能,对涉及的“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模块界面、功能等进行相关优化升级。 一、资料填报的功能模块路径不变。登陆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进行重点税源企业数据报送。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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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20]28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20]28号 2020-11-2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11月24日 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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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10号 2020-11-24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助力稳外贸稳外资,提升出口退税服务质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天津市税务局实现了金税三期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的整合,同时开发建设了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现将天津市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上线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上线时间 自2020年11月30日起,天津市纳税人可选择电子税务局或标准版“单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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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医保局发[2020]85号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0]85号 2020-11-23 各区医疗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维护参保人员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