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律规定 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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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实行代扣代缴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实行代扣代缴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2016-6-8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推广工作整体安排,金税三期将于2016年8月1日在我市单轨上线运行。按照现行税收政策和金税三期管理要求,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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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升级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5号 2016-6-8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推广工作整体安排,我市将于近期开展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升级工作,自2016年8月申报期起,全市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将统一采用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办理全员全额明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升级方式 (一)客户端联网升级方式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客户端可连接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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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6]54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6]54号 2016-6-7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15号)同时废止。 天津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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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地税征[2016]1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远程电子申报纳税承办银行的通知 津地税征[2016]14号 2016-6-2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通全国版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地税子系统的通知》(津财库[2011]20号)有关规定,经过前期联调测试,瑞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已具备加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承办远程电子申报纳税业务的条件,并于2016年6月1日起受理以上业务。 请各单位积极做好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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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4号 2016-06-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24号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委托代征税收管理办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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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纳税申报期限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相关工作要求,现将纳税申报期限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5月30日至5月31日暂停网上报税、银行端查询缴税及POS机刷卡缴税服务。在此期间,如需缴纳税款请到所属地税局办税服务厅办理。5月份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期延长至6月2日。 二、2016年6月份增值税附征税费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7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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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普通发票过渡事项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普通发票过渡事项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0号 2016-05-2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6号)的规定,现就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使用普通发票过渡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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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票软件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要求,请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在2016年8月1日前升级开票软件,内容如下: 一、升级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明确,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增加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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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工信科[2016]11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科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科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工信科[2016]11号 2016-5-19 税屋提示——依据津工信规[2021]1号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科技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法规全文废止。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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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提示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近日,有部分消费者向税务机关反映,其在酒店等商户消费后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含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下同),商户要求消费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证明,以及加盖消费者公章的开票信息,消费者需等候较长时间才能取得发票。针对上述现象,天津市国税局现就增值税发票开具的有关事项提示广大消费者和商户: 一、消费者向商户索取增值税发票,是消费者的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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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2016-05-18 税屋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本法规自2018年1月19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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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6]12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布2015年度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6]12号 2016-5-13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局,滨海新区第一至第六地方税务分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纳税服务局、第一、第二稽查局: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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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科高[2016]39号 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修订印发《天津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津科高[2016]39号 2016-05-10 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参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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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公积金委[2016]3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津公积金委[2016]3号 2016-05-07 各区、县委局(集团公司),驻津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减轻企业负担,经市政府批准,现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5月1日起,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2%。 二、上一年度亏损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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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纳税人跨区[县]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2016-5-5 税屋提示——根据天津市国家税务局2018年第1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