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税务规定 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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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相关政策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8号 2015-10-16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9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的公告)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属地征管的公告)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2号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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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办发[2015]81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5]81号 2015-10-13 各区、县人民政府,有关委、局,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3日 天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工作部署,按照中央编办、国土资源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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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办[2015]93号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质检总局与国家代码中心关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质检总局与国家代码中心关于“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办[2015]93号 2015-10-10 各区县局: 按照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质检标函[2015]538号)和国家代码中心《关于贯彻落实《质检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组代管中发[2015]46号)要求,从2015年10月1日起,不再向企业、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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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商务贸发[2015]10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金融局 天津市国税局 天津市海关 天津市检疫检验局印发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天津市金融局 天津市国税局 天津市海关 天津市检疫检验局印发关于促进天津市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津商务贸发[2015]10号 2015-10-1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5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十项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15]65号)和《关于印发〈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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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天津市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全文废止]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7号 2015-10-10 津地税法[2016]4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服务规范》等配套制度的通知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更新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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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地税发[2015]28号 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津地税发[2015]28号 2015-10-8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税口各处室、综合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91号) 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5]102号),进一步加大我市地税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的力度,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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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5]29号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九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九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5]29号 2015-9-30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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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新设普通发票式样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2号 2015-9-30 为适应税收管理要求,结合我市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决定增设《天津市客运出租行业专用发票》《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专用发票》两种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新设发票种类 (一)《天津市客运出租行业专用发票》 《天津市客运出租行业专用发票》设置为一联,使用防伪水印纸印制,印色为棕色,套印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发票监制章,发票规格为44.5mm×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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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建筑[2015]349号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我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我市建筑业企业信息化管理的通知 津建筑[2015]349号 2015-9-28 滨海新区建交局、各区、县建委及审批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业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按照住建部《关于推进建设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若干意见的通知》(建办发[2015]3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委决定对本市建筑业企业实施信息化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管理范围 依法在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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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场监管审批[2015]62号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审批[2015]62号 2015-9-25 各区县局,委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现将《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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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津财办[2015]51号 2015-9-17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局长姚来英: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规划核算处,以及滨海新区地税局,滨海新区第一至第六地税分局。 副局长陈庆和:分管基建处、社保处、金融处、党办,以及投资评审中心。 副局长李伟桥:分管经建一处(企业处)、农业处、农发办、农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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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5]28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八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八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5]28号 2015-9-17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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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15]24号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5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津财税政[2015]24号 2015-9-6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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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10号 2015-9-9 为进一步深化“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优化办税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提升管理水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出口退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5]186号)精神,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决定对出口退(免)税实行无纸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具有出口退(免)税资格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以下简称出口企业),均可实行出口退(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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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比对的通知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纳税申报“一窗式”比对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的统一部署,自2015年9月纳税申报期起,我市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双定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纳税申报数据,须通过税务机关的纳税申报“一窗式”比对,比对通过或虽比对不通过但经税务机关授权通过的,税务机关接收纳税人申报数据,否则税务机关不接收申报数据。 一、审核公式: 1.申报表数据与税控系统数据比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