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法规 第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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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系统并库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通告2019年第2号 2019-1-22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将于2019年3月1日起上线金税三期(并库版),实现原国税、地税两套金税三期系统并库。为确保系统顺利切换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一)2019年2月21日16点起,各委托代征单位停止办理代征税款、代开发票业务(包括个人出租房屋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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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部分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2号 2019-1-31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废止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现公告如下: 一、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问题的公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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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取消10项证明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1号 2019-1-31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及更好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取消10项税务证明事项(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附件所列证明事项停止执行。附件所列证明事项涉及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修改后另行发布。 税务部门应认真落实取消税务证明事项有关工作,不得保留或变相保留,不得将税务机关的核查义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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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启用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1-31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给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涉税服务,简化操作流程,提升办税体验,自2019年2月1日起,您在办理各类涉税事项时,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原北京市网上税务局(企业版)软件停止服务。如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过程中出现系统迟缓等问题,可及时通过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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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自查情况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报送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自查情况的通知 请参加了2018年11月1—2日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自查辅导培训会的纳税人,根据培训内容,将自查报告和自查表加盖企业公章,法人签字,于2018年11月9日前,报送主管管理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科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自查报告(模版).doc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自查表.xls 附件: 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企业自查报告(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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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9]227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4年度第十七批、2015年度第十四批、2016年度第十一批、2017年度第六批和2018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14年度第十七批、2015年度第十四批、2016年度第十一批、2017年度第六批和2018年度第四批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京财税[2019]227号 2019-2-11 各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各区(地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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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9]196号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京财税〔2019〕196号 2019-1-30 各区财政局、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经市政府同意,对《通知》第三条等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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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改革在线访谈(北京市)
访谈信息 主题: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在线访谈(第四期) 时间: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下午3时至4时 嘉宾:个人所得税处付春江副处长;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经萍副处长;纳税服务处朱莉副处长 摘要:北京市税务局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专题 [主持人] 各位亲爱的网友们,大家好!这里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为进一步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交流,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切实提高纳税服务工作水平,以“落实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专题”为主题的在线访谈如期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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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有奖发票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有奖发票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全文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3号 2018-12-24 税计划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有奖发票试点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进一步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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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8-12-31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按照北京市政府统一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方式、办事地点不变,税务部门在市、区两级社保中心派驻税务干部,为缴费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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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间的重要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时间的重要提示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2019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19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19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19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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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18]第13号 涉及业绩承诺或有对价的相关关注
涉及业绩承诺或有对价的相关关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18]第13号 2018-12-29 在企业合并过程中,购买方为消除合并双方对企业价值认定产生的差异,往往需要根据未来一项或多项或有事项的发生,追加合并对价或者要求被购买方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对价,即或有对价。或有对价是企业合并中常采用的一种方法和手段,通过这种方法,买卖双方以或有对价的方式来分享被购买方未来一段时间的收益并共同承担风险。或有对价的确认,可以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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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18]第12号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重点关注及应对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重点关注及应对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18]第12号 2018-12-29 近年来,各级财政部门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92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 和《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函[2012]242号)的规定,每年对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并协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