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规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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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落实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为落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就字〔2020〕14号)精神,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公共就业服务,现将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加大对辖区内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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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入验证工作的公告 本公告明确企业自建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作为开票设备的接入验证工作。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在正式运营时,可自主选择新版税控服务器或原有税控设备。 一、准备工作 (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厂商准备工作 1.根据安全代理接口规范做好开发工作; 2.准备用于部署安全代理的机器; 3.准备测试用税控服务器; 4.准备测试用签章服务器。 (二)税控服务器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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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税务局支持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说明
2月5日,市政府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我局相关工作是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第3条),具体包括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停业登记3个事项。有关政策解读及办理流程如下: 一、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业务是指什么? 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是指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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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金融[2020]242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京财金融[2020]242号 2020-2-13 各区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运用财政金融手段,支持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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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会[2020]236号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 京财会[2020]236号 2020-2-13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会计服务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2号)要求,现就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会计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相关业务办理 本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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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涉税政策汇编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涉税政策汇编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近期发布了多项税务支持政策,为切实加强纳税人和缴费人办税缴费的安全防护、确保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发挥了重要保障作用。 为协助各会计师事务所顺利开展2019年度审计工作,北京注协非鉴证委员会整理了疫情期间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发布的最新税收政策(第一期,截至2020年2月3日),供执业人员参考。 为协助各会计师事务所顺利开展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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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0]第2号 采用远程审计方式的特别考虑
采用远程审计方式的特别考虑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专家提示[2020]第2号 2020-2-12 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做好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克服部分现场审计程序无法按准则规定和预定审计计划实施等困难,部分会计师事务所结合工作实际,力争既有效防控疫情,又积极配合客户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执行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紧急制定了远程审计工作相关措施。鉴于目前在审计准则及指南中均没有就远程审计工作方式提供相关规定和行业执业意见,并且绝大部分会计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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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6号 北京海关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公告
北京海关关于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有关措施的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6号 2020-2-12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帮扶北京关区重点行业和进出口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促进首都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特制定以下应急保障和帮扶措施: 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保障防控物资通关“零延时” 1.开通防控物资通关“绿色通道”。 在货运通关、邮件快件、跨境电商、旅客通关等现场等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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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8号 北京海关关于“两步申报”容错机制的公告
北京海关关于“两步申报”容错机制的公告 北京海关公告2020年第8号 2020-2-18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助力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进口货物“两步申报”改革试点。北京海关在推行“提前申报”“自报自缴”容错机制基础上,建立“两步申报”容错机制。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企业发现“两步申报”报关单申报内容有误,需要更正报关单数据,可通过“关企合作平台”向海关申请复核。对申请内容符合不予记录报关差错的,海关复核后予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