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方法规 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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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税[2016]639号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2016]639号 2016-4-18 税计划提示——依据京财税[2017]778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本法规自201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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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全文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31号 2016-08-30 税计划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文自2018年10月16日起全文废止。 2016年9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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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全文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 2016-07-28 税计划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文自2018年10月16日起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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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启用后明确部分涉税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启用后明确部分涉税事项的公告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4号 2016-08-29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工作部署,北京市地税系统各级税务机关于2016年8月上线启用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系统(以下简称金税三期系统)。现就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部分涉税事项公告如下: 一、税(费)种认定 2016年8月8日起,我市新开业的纳税人首次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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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使用问题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经研究,现就我市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使用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6年9月1日起,我市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停止使用时间另行通知。 二、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应统一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凡仍使用地税机关监制发票的纳税人,应尽快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国税机关监制并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银行代收费业务发票(简称冠名发票)。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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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鉴证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鉴证业务报告的公告》的公告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9号 2016.8.1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现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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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6]第4号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几点关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几点关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6]第4号 2016-8-12 2016年3月2日,司法部修订发布《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以下简称《通则》),并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通则》的发布主要解决近年来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中出现的重复鉴定、因鉴定程序争议提起投诉较多等问题,并适应了修改后的三大诉讼法对司法鉴定活动的新要求。 本提示仅供事务所及相关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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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6]第3号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审计关注
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的审计关注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提示[2016]第3号 2016-8-11 近年来,企业出于经营战略和资源整合的目的,企业合并事项越来越多。《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类似于权益结合法,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参与合并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即以目前(合并完成后)的状态存在”。合并利润表中应并入被合并方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合并资产负债表应并入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