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不只是调起征点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合理减负”。时隔七年,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再次上调。
7年时间里为何没有再调整个税起征点呢?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解释,其实这是历史原因,我国个税制度一直是“一刀切”式的分类所得税,只考量个税起征点,没有把专项费用扣除等内容纳入进去。一旦纳入专项费用扣除,就不仅仅是分类所得税,而是往分类所得税与综合所得税相结合方向来改,这也是近年一直呼吁的个税改革方向。
贾康曾向《后窗》表示,目前不是调整起征点这一个参数,税收机制就能得到优化了,一定是一套通盘的设计。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经济系主任杨德才则在接受《后窗》采访时表示,“如果起征点调整的幅度太小,其实际的意义也就不会很大。”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经济研究所所长高培勇分析说,现在所谓的起征点就是纳税的时候不考虑你是谁、不考虑你家里有多少人,也不考虑你家里有没有病人。如果只是提高起征点,那就是加点数字。“但这次在说提高起征点的同时,后面跟了一句话,‘增加子女教育、大病医疗等专项费用扣除”,这就意味着个税标准将因人而异,个税的改革开始考虑走综合治的道路,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
不过,高培勇也提醒说,因人而异的税率也让操作更加复杂:“(纳税将)有一个申报的过程,不是发工资的时候就扣除了,它一定是让你填表,填完得申报一下,收入多少,除了一般费用扣除之外,你还有哪些基本情况,如果家里有病人,孩子正在上学,都可以填上去进行扣减”。
对于个税起征点提到多少比较合适的问题,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称,中国过去几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缺乏明确的标准,而应该有一个计算公式。既然没有公式,建议按惯例提高一倍,“调整至7000元或7500元比较合适”。
全国政协委员、恒大集团董事长许家印则在3月12日在政协经济组分组讨论时表示,建议对收入较低的工薪阶层不收或者少收个税,对收入高的多收税。建议提高个税起征点到一万元,起征点以上增加税收比重。据了解,许家印在3月7日的小组发言上就曾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一万元以上。
对此,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对媒体指出,个税起征点并不是越高越好。他说,确定个税起征点标准的法定权限在全国人大。税制要找一个平衡点,并不是提得越高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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