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九项措施的公告[全文废止]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优化纳税服务九项措施的公告[全文废止]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2013-8-8
税计划提示——依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失效废止、全文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为了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制定了优化纳税服务的九项措施,现予公告。
一、增强税收政策透明度。通过地税网站、官方微博、办税服务厅、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主动宣传税收政策。改版升级网站,实现数据信息的全文检索,让纳税人全面、准确、快捷地查找到所需的相关信息;新增视频在线播放功能,提供税收知识在线学习服务;新增举报投诉办理状态的适时查询功能,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二、强化咨询服务。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人工接听时间从每周5个工作日延长至7个工作日,并将每天的接线时间延时至21:00(法定节日除外)。进一步提高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接通率和答复质量,为纳税人提供规范、权威、及时的咨询服务。
三、强化限时办结。对办理税务登记、发票票种核定、初次申请领用普通发票事宜,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后当日办结。
四、简化存量住房交易纳税资料。实行全市纳税资料统一、减免税申报统一,减少纳税人填写的表证单书,取消纳税人重复提供的资料。
五、规范纳税定额核定。严格按照典型调查、纳税人申报、初定定额、评议定额、下达定额、公告定额六个环节核定个体工商户税款,公示定额核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六、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主动引导纳税人用好用足西部大开发、支持和促进就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并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检查,严禁附加条件限制优惠政策的享受。
七、改进税务行政审批。将“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确认”和“下岗再就业税收减免”下放至区县地税局审批。取消“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项目;将“开山整治土地和改造废弃土地免税”和“危险品仓库厂房安全防范用地土地使用税的减免”等两项市级税务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实行备案管理。将“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的审批时间,由以前地税部门收到纳税人申报后60个工作日办结缩短为30个工作日办结。
八、优化办税服务。办税服务厅推行“集中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模式,提供导税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进一步推行网上申报等多种申报方式,拓展网络受理审批、网络开具发票等网上办税功能。
九、规范税务检查。统筹安排年度检查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在同一年度内不得对纳税人开展重复检查。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实施检查,保障纳税人陈述申辩和依法听证权利。检查结束后,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告知纳税人法律救济方式和渠道,并向纳税人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将认真落实上述九项措施,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依法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纳税人投诉事项,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投诉电话:12366
地税网站:www.cq-l-ta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