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计划网站 第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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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已于2020年10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 廖国勋 2020年10月14日 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和区人民政府(以下称决策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适用本规定。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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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7号 2020-10-09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64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37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18〕14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市油价调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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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医保局发[2020]73号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天津市医保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教委关于印发《2021年度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提纲》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0]73号 2020-09-25 各区医保局、人社局、税务局、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和《市医保局 市财政局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69号)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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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税政[2020]27号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加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增加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的通知 津财税政[2020]27号 2020-09-22 各区财政局、各区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7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天津利达杨庄粮库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优质小站稻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天津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部分国家储备商品企业名单,本通知执行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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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办发[2020]123号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医保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征缴期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20]123号 2020-09-16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疗保障局,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经研究,现就调整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时间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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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提示 尊敬的缴费人: 为做好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征缴工作,按照《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津财社〔2020〕41号)的文件要求,提示如下: 1.2020年我市残保金的征缴期限为9月16日至11月30日。 2.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保金实行分档减缴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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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就组字[2020]6号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印发《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的通知 津就组字[2020]6号 2020-09-11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国办发〔2020〕27号),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市人社局代章) 2020年9月10日 天津市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具体措施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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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社[2020]41号 天津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的通知 津财社[2020]41号 2020-09-10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天津市落实〈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具体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残联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天津市民政局 天津市人社局 天津市税务局 2020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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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交发[2020]158号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本市出租汽车车辆2020年度车船税的通告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免本市出租汽车车辆2020年度车船税的通告 津交发[2020]158号 2020-09-08 为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研究支持交通运输业纾解困难加快恢复发展的要求,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支持出租汽车驾驶员共渡难关,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对我市出租汽车车辆阶段性减免2020年6个月的车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出租汽车车辆是指,截至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调整至三级前,符合《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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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财基[2020]40号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的通知 津财基[2020]40号 2020-9-3 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管理工作,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津财基〔2016〕28号)及《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规定,参考《中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操作规程》(财办建〔2018〕2号),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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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确定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6号 2020-09-01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加强天津市资源税征收管理,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税有关问题执行口径的公告》(2020年第34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确定的资源税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公告如下: 天津市资源税纳税人申报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自用应税产品行为而无销售额的,主管税务机关需按应税产品组成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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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人社规字[2020]4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规字[2020]4号 2020-09-0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潜能,以一流的人才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及本市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本市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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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为确保我市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以下简称“风险准备金”)征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我们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征收油价调控风险准备金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在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网址是:http://tianjin.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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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通告2020年第7号 天津市关于调整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2020年我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期限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通告2020年第7号 2020-08-31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文件印发)和《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进行了调整。经与有关部门沟通,我市将于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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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医保局发[2020]69号 天津市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津医保局发[2020]69号 2020-08-27 各区医保局、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动建立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本市居民医保有关工作通知...